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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冷洁同志任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朱建新同志任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马磊同志任溧阳曹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周涛同志任溧阳曹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周武俊同志任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溧阳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蒋开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雷华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伟名同志任市公安局戴埠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罗辉同志任市公安局南渡派出所教导员,免去市公安局社渚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高燕春同志任市公安局社渚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金小平同志任市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吴俊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史晓俊同志任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溧阳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庄国华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彭凯同志任市水源保护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小平同志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蒋震同志任溧阳高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黄凌霄同志任江苏天目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吴俊逸同志任江苏中兴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冷洁同志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周阳同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吴国兴同志市公安局戴埠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钱军雷同志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施炜同志市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银福同志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