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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2022年溧阳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度溧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7381条,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等日常工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围绕乡村振兴、稳岗就业、义务教育等重点领域做好公开工作。全年收到并答复网友留言293条,新闻发布会3场,在线访谈6期,政策解读10期,调查征集19期,网上直播16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1-12月,溧阳市各级行政机关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8件,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已办结234件,15件流转至下年办理。依据《常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提高答复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信息公开答复质量,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要求各单位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内容审核、文字把关等工作,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对各栏目信息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重要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平台维护管理,进一步优化版面设计、完善功能设置,提升政府网站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开展动态监测,确保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及时更新、畅通互动回应功能;对各类监测问题,要求各单位有效整改并跟踪复测。
(五)监督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检查机制,结合国家、省政务公开评估指标,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公开内容保障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机关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03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4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425524
行政强制
30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0624.71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3
1
2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2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1
2
8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2
6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3
11
22
1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的针对性技术性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存在拓展空间,结合地区实际、涉及社会热点信息较少,工作实用性有待提升。
改进措施: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着力提升解读质量、丰富解读方式、提升解读效果。重点关注政务新媒体管理,通过第三方检测对问题加大通报和整改力度。对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未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