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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溧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2022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溧阳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深入挖掘特色亮点,奋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一)科学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深入实施《法治溧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推动“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出台《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出台《溧阳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迎接第三方评估和实地核查方案》和《溧阳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宣传方案》,有序推进领导干部访谈、法律知识考试、法治氛围宣传等各项准备工作。11月2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我市作为全省唯一县级市入选,亦是全省首个获此殊荣的县级市。
(二)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把法治建设履职情况作为独立环节列入领导干部年终“四述”,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全覆盖,常态化组织常务会议集体学法。认真开展述职述廉述法活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坚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三)强化法治调研和督察考核。组织法治建设领域调查研究,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法治建设领域改革成效评估调研,围绕“镇域综合执法现状与规范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机制”等法治政府建设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课题研究。严格法治督察和监测评价,认真完成督察任务,主动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情况和亮点工作,对督察反馈的意见建议及时落实责任、整改到位。把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作为2022年全市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用好考核“指挥棒”。
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征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议,编制《溧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规范性文件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对出台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依法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和常州市政府进行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开展涉及户籍限制文件清理工作,坚持法制统一原则,出台清理工作方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上报清理结果。
(二)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工作,形成专项监督工作报告、发现问题清单、意见建议清单、典型经验做法清单并上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健全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审查机制,完善党内规范性文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实现报备规范化、审查科学化、纠错精准化。今年审查各类政府文件、决定50余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把好法律关。认真做好建设用地报批复核审查工作,审核27个批次建设用地报批材料,规范用地报批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确定社渚镇人民政府为第二届常州市政府立法联系点,为上级立法工作做出积极贡献。今年,我市参与上级人大和政府对《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常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5项法规、规章的立法调研和座谈会议,并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制定并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溧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组织实施,自觉将决策权力置于“制度笼子”。制定市区养犬重点管理区和携犬进入公园有关事项、调整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共4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后,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方便公众直接查阅,确保决策公开透明运行。落实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2020年-2021年出台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餐厨废弃物管理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4项重大决策开展后评估,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二)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全市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政府普遍设立法律顾问,落实《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规则》《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工作报酬支付办法》《溧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考核办法》等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印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通过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择优遴选等程序聘请专家学者、精英律师等26人担任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并举行聘任仪式,法治建设智囊团力量进一步增强。全年委托市政府法律顾问40余次,鼓励法律顾问提前参与重大问题研究、重点项目论证、政府合同审查、疑难案件处置等工作,借助第三方力量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水平。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基层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实地督察和重点执法领域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印发《溧阳市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2版)》和《溧阳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扩大实行告知承诺证明事项清单范围,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二)深化基层综合执法改革。印发《关于建立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加强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协同指导和监督考核。确立城市管理局(综合执法局)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牵头部门,加强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具体业务管理、指导规范和检查督导。实施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协议专项清理,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规范政府履职管理行为。组织实施基层综合执法队伍教育培训,结合全国执法证件换领工作,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对全市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完善赋权制度,提高赋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强化复议应诉监督作用。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2022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8件,受理77件,目前审结101件,其中,确认违法4件,责令履行2件,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为5.9%,以调解、和解等实质性化解47件,实质性化解率为46.5%,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得以进一步彰显。2022年以溧阳市政府为被告、被上诉人或再审被申请人的行政诉讼案件47件,目前已审结的案件中未发生败诉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共制发书面意见书、建议书8份,均收到书面反馈整改报告,行政复议决定书执行率为100%,充分发挥复议应诉的内部监督和层级监督作用。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社会矛盾预防调处。按照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的要求,抓好“涉企矛盾源头控、社会矛盾分类调、疑难矛盾攻坚解”三项重点,构建覆盖城乡每个社区、镇(村)和各行业的人民调解工作体系,根据各镇、村(社区)根据两委选举结果完成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依托基层社会网格化治理单元,做实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齐配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将新调解员都纳入人民调解平台,实现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村(社区)的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9000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1327件,无一纠纷激化或引发群体性事件,9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镇(街道)、村(居)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企事业调解组织化解,调解成功率达100%。
(二)健全非诉讼矛盾纠纷化解。优化“1+1+N”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融合溧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运行市级非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普法+公证+律师+调解+仲裁+行政复议”一站式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受到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负责人的充分肯定。开展“苏解纷”+百议堂“智慧+”工程,集司法行政工作宣传、非诉讼纠纷化解、智慧普法、乡村治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加快非诉讼服务信息平台推广使用,畅通纠纷案件流转、督办运行机制,平台案件分派均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把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与提高治理能力同步推进,着力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提升大数据研判能力,分析掌握社会矛盾形成、演变特点,强化预测预警预防,研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镇村非诉讼服务站,横向对接派出所和基层法庭,整合法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内部非诉讼纠纷服务职能,实现矛盾不升级、不上交。开展“法官+调解+网格+百议堂”活动,组织市级专业力量下沉基层,联合法官对接“百姓议事堂”开展巡回调解,增加化解基层矛盾和解决送达难问题的渠道。今年以来,非诉讼服务法院分中心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62件,诉前调解成功数大幅度提升,矛盾纠纷诉源治理成效明显。
(三)推动信访稳定工作。坚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甄别梳理涉法涉诉件信访事项转送公检法等机关办理,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今年以来,全市信访部门共受理办理信访事项2007件,与去年基本持平(2021年同期2033件),其中来信396件,来访683批950人次,网上信访928件;办理信访复查复核247件;越级进京访同比下降56%,赴省上访同比下降43.4%。省以上交办案件109件,实体性化解率73.4%,在半年度高质量考核单项指标中位列全省第一,得到省平安和稳定督查组高度肯定。溧阳市被省政府信访局列入2022年度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推荐名单,市信访局被评为全国信访系统先进集体。
六、大力推动普法宣传教育
(一)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普法成效明显,在常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及时调整市法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由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110人参与的“普法联盟之家”。指导、帮助各执法成员单位在执法实践中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并组织评选2021年度“以案释法”典型案例,通过微信公众号、溧阳时报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让典型案例成为群众的法治公开课。下发2022年市级机关普法联动事项,明确84件联动事项,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确保月月有普法项目、家家有普法责任,凝聚普法合力。召开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考核办法。
(二)创新完善“智慧普法”矩阵。创作《孟郊断案》系列动漫,获司法部官方微信宣传推广,在平安常州“三微”比赛暨优秀政法文化作品中被评为一等奖。原创习近平法治思想公益广告,突出溧阳地方特色,将法治文化与城市景观、产业发展相融合,让观看者在潜移默化中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厚植法治沃土。开展“发展促振兴 ‘典’亮夜经济”后备箱集市活动,由省委政法委全程直播,由“法律明白人”全程参与,创新“普法+直播+集市+文化演出”模式,参与人数超2万人。优化法律明白人队伍,配齐证书、徽章、马甲、帽子和工作记录本“五件套”,使“法律明白人”在法治实践中具有较高辨识度和社会认可度。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法律明白人培训,为基层量身定制“普法菜单”,囊括物权、婚姻家事、侵权责任、企业风险防控等多元主题,以“基层自主点单+专家送法上门”为模式,我市“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为1516名法律明白人充电赋能。
(三)积极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在市法治文化公园举办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暨第七个“法治宣传月”主题活动。扎实开展“4·8司法日”活动,组织“法治直播间”巡回乡村行12场,村居法律顾问在线带货“法治大礼包”。第二届“民法典”宣传月亮点纷呈,全市各镇(街道)、单位共组织活动70余场,受益群众超20万人。启动“法润童心 ‘童’享美溧”行动,开展青少年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法治文化作品征集等,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聚焦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开展“法润江苏 情暖民工”“农民工学法周”等活动,送法进工地、汽车站、高铁站,为农民工撑起“暖薪伞”。《法治日报》开辟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系列报道,整版报道法治乡村建设的“溧阳路径”。省政府参事(原省司法厅厅长)柳玉祥来溧调研,充分肯定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南渡镇庆丰村的建设成效。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薄弱环节: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研究解决改革创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提出法治方案的能力还有待提升、路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二是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开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对依法行政统筹协调、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等问题需要持续改进。三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人才队伍建设、政府及委办局的规范性运作等,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2023年,我们将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的起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机制、创新工作举措,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自觉强化责任担当,驰而不息打造法治政府建设县域示范: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及其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调查研究和考核督察。
二是加强制度保障。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把关。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监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涉及市场主体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坚持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出台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四是推进执法改革。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监督检查和实地督察,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是化解社会矛盾。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到位,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品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各类非诉解决方式,依法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六是深化普法宣传。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谁普法谁执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