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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现将《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村庄垃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以切实提升村庄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论述,借鉴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扎实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四沿”、“五旁”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推动村庄清洁由屋内向屋外、由自家庭院向公共区域、由村庄内部向村庄周边拓展,推动村庄环境标本兼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弱项,健全长效管护机制,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乡结合部垃圾专项整治。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镇村毗邻地带、村村交界等区域,突出整治垃圾无序堆放、清理不及时、黑臭水体缺乏治理和私搭乱建、无序种养等行为,下大力气整治死角、盲区,确保维护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二)开展“四沿”垃圾专项整治。围绕铁路沿线、高速公路沿线、国省干道沿线、农村县乡道沿线环境,组织开展集中攻坚,重点整治沿铁路线、沿河道、沿乡村公路的散落垃圾,常态化组织开展沿线周边农田林网、河湖水系、村庄公共区域积存垃圾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日常管护队伍,完善管护机制,确保“四沿”环境美观整洁。
(三)开展“五旁”垃圾专项整治。以宅旁、村旁、田旁、路旁、水旁为重点区域,重点清理农村积存垃圾、清理河塘沟渠、清理农业废弃物、清理建筑垃圾,整治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行为,切实提升村庄内外部环境质量。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8月)。各镇(街道)要针对本地区存在的村庄垃圾问题,聚焦专项整治明确的重点任务,用一个月时间开展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系统全面解决“脏乱差”问题,不留死角盲区。
(二)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0月)。各镇(街道)将日常管护与集中攻坚相结合,按月组织自查,查找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发现问题现场反馈,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深入持续整改,采取整改销号形式推进整治落实,同时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村庄清洁成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11月至12月)。以镇(街道)为单位,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实施情况,11月底前统一报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将依据日常工作、明查暗访、部门反馈,结合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对各地村庄垃圾清理整治行动进行综合评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清理整治行动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市级将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附件1),各镇(街道)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工作计划,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具体实施工作,村党组织书记当好一线战斗员,组织打好专项战役。
(二)开展排查整治。各镇(街道)要在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抽调人员组建督查组,按照《村庄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标准》(附件3),对各行政村开展全覆盖检查并按清理标准消号,每月底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整治销号行政村。在各镇(街道)上报销号行政村基础上,市级将组建4个专项督查评估组,对镇(街道)进行全覆盖督查。对督查发现的村子整治问题,列出清单(附件4)逐一销号。同时加大调度通报,定期对各镇(街道)整治进展和整改销号情况进行通报。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镇(街道)要以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单元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奖惩激励机制,推动村庄垃圾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充分运用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管平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随手拍”等手段,切实提高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将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报刊杂志等媒体平台,设立专栏,加大工作成效、典型范例的宣传,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农村群众的认同感、获得感。鼓励通过建立“门前三包”责任制和积分制、设立村庄清洁日、制定村庄清洁公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农民群众参与村庄清洁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
附件:1.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
2.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
工作机制
3.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标准
4.溧阳市村庄垃圾清理问题提醒单
附件1
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做好我市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经研究决定,成立“溧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研究部署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洁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村庄垃圾清洁专项行动整治计划、标准以及考核办法,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问题。
二、成员名单
组 长:庄松年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溧阳高新区
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张 涛 市政府副市长、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
成 员:马 波 市委办副主任
居 乾 市政府办副主任
孙 斌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姜 卫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扈军华 市财政局局长
田伟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杨庆年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局长
庄晓治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 彤 市水利局局长
郑红金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滕 维 市妇联主席
彭洪伟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宋春燕 昆仑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樊宇盛 溧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陶国忠 天目湖镇党委副书记
黄泽欣 埭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建伟 上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育诚 戴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俞春荣 别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 伟 竹箦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孙龙斌 溧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
主任、上兴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朱振宇 南渡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操文杰 溧阳曹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社渚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黄晓军 古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督查评估组(4个小组)
(一)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
主 任:孙 斌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汤 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杨 刚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胥国平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常州市溧阳邮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钱定二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科长
谢云钧 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
陈 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长
胡 辉 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建设科科长
戴嘉科 市水利局河湖科科长
周建英 市城市管理局环卫中心业务科科长
蔡海宁 市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
冯国智 市融媒体中心采访部主任
联络员:姜 技 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科科员
(二)专项督查评估组
第一督查评估组(溧城街道、昆仑街道、戴埠镇)
组 长:杨 刚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副组长:郑亚巍 市城市管理局环卫中心副主任
成 员:魏春飞 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 聘 市水利局河长制综合服务科科员
陈红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科员
联络员:周建英 市城市管理局环卫中心业务科科长
第二督查评估组(古县街道、上黄镇、社渚镇)
组 长:汤 莉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副组长:谢云钧 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科科长
成 员:王 亮 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中心副书记、主任
第三督查评估组(南渡镇、上兴镇、天目湖镇)
组 长:胥国平 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吴小康 市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指挥部办公室
副主任
成 员:周建英 市城市管理局环卫中心业务科科长
高 斌 市水利局河长制综合服务科科员
周 菲 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科科员
联络员:蒋 立 市交通运输局农路办科员
第四督查评估组(竹箦镇、别桥镇、埭头镇)
组 长:赵 阳 市水利管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戴嘉科 市水利局河湖科科长
成 员:史 昊 市交通运输局港航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高 斌 市水利局河长制综合协调科科员
四、职责分工
办公室:负责工作组日常工作,研究起草重要政策、重要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做好与各督查组的沟通协调,调度推进工作,编发通报,协调解决问题;总结专项整治成效。
市农业农村局:统筹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督促检查,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指导田间地头农业废弃物处置和利用。
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行动资金保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指导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合理安排乡村地区生态、生产和生活空间,引导村庄有序发展。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指导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设;指导村内道路沿线环境整治。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指导国省干道、铁路、县乡公路沿线垃圾综合整治;负责国省干道用地范围内环境整治。
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指导农村水环境整治。
市水利局:牵头指导农村区域性河流水环境整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指导农村建筑垃圾的整治。
市妇联:牵头指导美丽庭院建设。
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对专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并进行媒体暗访监督。
专项督查评估组:实现组长负责制,负责对各镇(街道)的现场督查暗访,定期梳理、汇总、汇报各镇(街道)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对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线索,推动责任落实、问题整改。
附件2
专项行动工作机制
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工作,衔接各有关方面,推进专项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为保障领导小组运转更加规范、高效,切实推动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现明确如下相关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各专项督查评估组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组长召集,总结督查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谋划下一步工作。
二、督查评估制度
开展“四不两直”督查。专项督查评估组按照计划安排每月督查不少于四次,每组每月督查、“回头看”自然村数不低于所负责片区的25%;9月上旬前按照自然村全覆盖的要求,完成对各镇(街道)的检查销号,并对督查发现的村庄整洁问题列出清单,逐一检查销号。
三、跟踪调度制度
对村庄垃圾清理重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式管理、定期调度,每月26日前上报。各镇(街道)每月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做法、进展情况、按清理标准销号的村庄名单等;各督查组每月报送发现的问题、检查销号、问题清单整改等情况。
四、交办督办制度
对工作推进和日常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提醒单”,进行催办和督办。“提醒单”一式两份,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自收到“提醒单”之日起,3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及时汇总上报。
五、通报“曝光”制度
在溧阳时报设立专栏,定期宣传各镇(街道)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推进中的做法成效、问题解决、典型事例、进度进展等。定期不定期制作专题视频,在全市工作会议中,对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滞后或问题整改不力的镇村进行曝光。
附件3
村庄垃圾清理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标准
类别
治理项目
治理内容
指导
单位
责任
一、
城乡
结合部
1.生活垃圾
①清理村庄暴露垃圾、积存垃圾。
城管局
各镇
(街道)
②配备完善的垃圾收运设施,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日产日清。
2.乱堆物料、渣土、“白色污染物”
①清理建筑垃圾、杂物等乱堆乱放。
住建局
②及时清理暴露垃圾渣土。
③清理“白色污染物”。
3.河塘
①对河塘水域漂浮物、异物等进行清理。
水利局
二、
“四沿”
1.铁路沿线
①道路两侧清理垃圾。
交通局
②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物”。
2.国省干道
①清理道路用地范围内散落垃圾。
②道路用地范围外边沟、边坡整齐,清理垃圾。
③道路沿线用地范围外,清理乱堆乱放、杂草柴垛。
3.农村公路
①清理杂物堆积、抛洒滴漏等。
②清理公路用地两侧范围内乱堆乱放、乱贴乱画。
4.村内道路
①清理道路沿线散落垃圾。
②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清理乱堆乱放、杂草柴垛。
三、
“五旁”
③垃圾收集(桶、房)设置符合标准、布局合理,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④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等。
⑤小散乱污废品收购点整治。
生态
环境局
2.水面塘沟
①规范农户生活污水排放,并有效处理。
②对农村河道、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排水沟等水域漂浮物、异物等进行清理。
③清理水面生活垃圾、杂草等漂浮物。
3.农业废弃物
①整治畜禽散养行为,引导小散养殖户移栏出村进养殖小区,减少养殖粪污影响村庄环境。
农业
农村局
②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禁止随意丢弃。
③整治秸秆露天焚烧和丢入水体行为,秸秆堆放整齐,提高利用水平。
4.整治乱搭乱建
①清理乱堆乱放的建筑垃圾。
②清理无保护价值的残坏房屋、破落空心房,短时间无法清理的,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③道路路肩无作物种植及影响通行和环境美观的行为。
交运局
④村庄院落保持整洁,墙体净化、无乱贴乱涂乱画。
⑤清理违章搭建。
附件4
溧阳市村庄垃圾清理问题提醒单
检查时间
检查地点
责任地区
主要问题:(可另附照片)
工作要求:
以上要求,请在 日内落实到位,并保持长效管理。
签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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