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溧阳高新区、溧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天目湖旅游度假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管理办公室,市各委办局、直属企事业单位:
《溧阳市改造池塘长效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改造池塘长效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 促进渔业绿色循环发展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6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池塘标准化改造促进渔业绿色发展的通知》(溧政办发〔2022〕59号)精神,巩固提升池塘改造成效,推进全市渔业高质量发展和水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改造池塘长效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以改造池塘长效管理全覆盖为总目标,通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夯实水产养殖高质量发展工作基础,确保各类养殖尾水设施稳定运行,推动水产养殖实现“绿色生产、达标排放、环境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推广绿色水产养殖模式。规范和指导养殖户开展池塘绿色健康养殖,完善养殖生产、用药、销售等记录,通过定期对养殖户开展专项检查及随机抽检,遏制使用违禁药物等现象。利用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同时推广农文旅观光渔业、稻田综合种养等方式,促进渔业品质提升、质量安全、效益增加、环境改善。
(二)建立运行维护管控机制。建立市、镇(街道)、村三级管控网络,所有改造池塘的尾水净化区均要落实专人维护管理。各镇(街道)要压实责任,以村集体、养殖户为责任主体,建立专职管理队伍(聘请人员自管或委托第三方管理),对辖区内的池塘进行长效维护,确保尾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各镇(街道)作为监管主体,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反馈。
(三)加强养殖水质监测监管。逐步建立规范的养殖水质监测制度,加强对池塘排放尾水及周边养殖水域的水质监测管理工作。根据《池塘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2/4043-2021)的规定,按照养殖池塘排水时间等确定监测频率,重点对养殖生产期内池塘水、尾水进行采样抽检。一经发现指标异常,及时查找原因并要求限期整改;对养殖尾水超标排放并造成污染事故的,依法从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养殖池塘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长效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和人员的稳定性。市各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长效管理工作。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精准施策、狠抓落实,确保改造池塘长效管理工作取得成效。
(二)落实经费筹措。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池塘长效管理责任主体自行筹措管理经费,按年度工作考评结果给予适当补助(按池塘改造养殖面积计算)。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培训等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和督促养殖户增强环保意识、绿色养殖。
(四)强化督查考核。改造池塘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市级专项考核,各单位、各镇(街道)要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开展长效管理工作,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