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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3日在溧阳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溧阳市财政局局长 扈军华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提出我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是新一届政府的起始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聚力“六稳六保”,紧紧围绕“文旅融合巩固突破年”的工作主题,稳步提升民生质量,全力提质文化事业,有效驱动科技创新,全面深化体制改革,助力促进经济发展,为打造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0917万元,同口径增幅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676061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34856万元。
2022年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76655万元,主要情况是: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548万元,同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
教育支出25138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9403万元,增长8.36%,主要是教育保障水平提高,落实教师课后服务补贴;
科学技术支出66943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34143万元,增长104.09%,主要是涉企扶持资金增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297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592万元,增长8.5%,主要是健全公共文化体系,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社会保障支出170149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5597万元,增长10.09%,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重点群体就业补助支出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152341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38738万元,增长34.1%,主要是疫情防控力度增强;
节能环保支出24943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0612万元,增长74.05%,主要是上级污染防治补助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130122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32064万元,增长35.21%,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农林水支出98954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1370万元,增长27.55%,主要是持续加大支农投入,推进农业现代化;
交通运输支出15438万元,同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
其他支出39050万元,同口径比上年增加17195万元,增长61.73%,主要是化债力度加大。
目前,财政决算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待决算编成后将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2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828821万元(不含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21900万元),主要情况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711478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0214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755万元;
车辆通行费收入1013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6021万元。
2022年度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23411万元(不含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666749万元和调出资金),主要情况是: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380933万元;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的支出3000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116万元;
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1013万元;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022万元;
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安排的支出9204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2022年度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256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256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2022年度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6635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由上级统筹),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5440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511万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77223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1176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64817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由上级统筹),其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269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063万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6798万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687万元。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从战略的高度把财政工作放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考量和谋划。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民生保障有效性和精准度,把人民至上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坚持完善现代化财政体制机制,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财政资金、资产、资源配置效率,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坚持质效并重,强基固本,助力经济提质增效
一是留抵退税效应显现。及时足额兑现留抵退税政策,2022年我市增值税留抵退税规模达29.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34亿元,增长394.47%,有效为企业增加现金流,通过涵养税源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二是真金白银支持实体经济。全年累计科学技术支出6.7亿元,聚焦科研项目、关注企业孵化。拨付兑现企业扶持、科技引导、天目湖英才榜等专项资金超5亿元,助力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引导创新创业类企业做大做优。三是发挥金融支持作用。强化资源统筹,助推国企改革,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政银担办法,对原分散在各政银合作产品之间的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进行整合,搭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平台。
2.坚持初心为民,统筹安排,全力保障基本民生
一是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全年教育经费投入超25亿元,增长近2亿元,切实保障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二是强化卫生健康服务。加大疫情防控投入,全年投入近4亿元专门用于核酸检测、疫情防控物资购置等。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支持“15分钟医保服务圈”全域建设。三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住就业基本盘,针对“4050”和低保家庭等十类就业困难人群发放补贴1.2亿元。投入超5亿元,稳步提高困难群体保障水平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四是支持文旅巩固突破。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五是深入推进乡村振兴。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用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培育现代农业新标杆。六是美化生态环境建设。不断深化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开展水环境生态整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激活生态价值。
3.坚持效能并举,稳步推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实施乡镇预算一体化。全面推进乡镇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以信息化推进财政管理现代化,强化市镇财政数据的传导与监督,构建 “横向一体化、纵向集中化”的预算管理体系。二是创新政府采购管理。建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机制,简化审批流程,优化信息发布,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绩效,用足用好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三是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市镇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分配关系,健全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体制机制,科学合理兜牢“三保”底线,调动市镇两级发展实体经济、培植财源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强化惠企利民、精简服务流程、落实减税降费等重点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倾听企业诉求,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全力助企纾困解难,真正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的原则,打足收入,严控支出,把过“紧日子”作为一种常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保障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特别是加大对乡村振兴、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和风险防控两手抓,切实加强债务风险管控,严肃财经纪律,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87579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4873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预算730146万元、非税收入预算145644万元。
根据现行财政体制,预计2023年全市体制财力约740000万元,其中市本级财力约460000万元。因政策性支出刚性增长,市本级共计安排支出859300万元,需通过调入资金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支出预算(草案)中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80326万元,同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安排52229万元,同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
3.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8168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13574万元,增长28.18%,主要是涉企扶持和科技引导专项资金增加;
4.教育支出安排219817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11119万元,增长5.33%,主要是教育设施设备改造和幼师待遇水平提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149516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67697万元,增长82.74%,主要是养老保险标准提高和资金来源调整;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13320万元,同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安排80556万元,同口径与上年基本持平;
8.城乡社区支出安排36126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6466万元,增长21.8%,主要是环卫人员工资提标等;
9.农林水支出安排31229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6035万元,增长23.89%,主要是用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促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10.住房保障支出安排33309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2400万元,下降7.54%,主要是公积金额度维持往年水平;
11.其他支出安排56000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增加55897万元,增长542.69%,主要是加强债务风险管控,化债力度加大。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178102万元。主要情况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1163540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000万元;
车辆通行费收入1032万元;
污水处理费收入480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178102万元。主要情况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24331万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6000万元;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4800万元;
车辆通行费安排的支出1032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39200万元;
债务付息支出10000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780万元,支出预算1780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080万元、调出资金570万元、其他支出13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79295万元,支出预算175181万元,全年收支结余4114万元,累计结余151176万元,其中:
失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1209万元,支出预算10325万元,全年收支结余884万元,累计结余20699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2379万元,支出预算12695万元,全年收支赤字316万元,累计结余476万元;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80933万元,支出预算80830万元,全年收支结余103万元,累计结余442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4774万元,支出预算71331万元,全年收支结余3443万元,累计结余125576万元。
三、坚定信心、攻坚克难,确保完成2023年财政预算任务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承上启下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准确把握经济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突出“品质城市攻坚年”工作主题,面对财政收支紧平衡状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更好统筹经济品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敢担当,善作为,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稳妥处置化解重大风险隐患,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大局稳定,切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一)聚焦开源节流,提升财政收支质效
一是加强收入研判,涵养“源头活水”。加大对经济运行、宏观政策的研判力度,加强分析预测,提高工作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二是落实减税降费,释放政策红利。激励支持和服务引导企业增产增收,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高效高质落地生根,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经济竞争力。三是注重精打细算,实现节约裕民。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把支出关口,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政策和资金予以精准保障,把钱用在刀刃上。
(二)紧扣保障民生,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坚持民生实事措办提质增效,持续加大民生投入,突出公共财政导向,围绕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领域,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稳步提高财政保障水平,优化高品质公共服务供给,全力办好群众的“身边小事”、“急难愁事”、“民生实事”,提升美好生活幸福指数。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稳步推进乡村建设,提升美丽宜居水平。支持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开展,切实维护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领域安全。
(三)坚持精准施策,增强财政政策效能
严格常态化直达资金机制管理,推动中央财政资金快速直达基层,精准落实惠企利民政策,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积极争引上级扶持资金,集成调用财政资金、专项债券、政府投资基金等全要素政府资源,保障社会品质建设和企业创新发展。全面推动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在产业扶持、科技创新、人才强市等财政政策上精准施策,提升县域整体竞争力。加快实施园区更新,发挥资金资源“乘数效应”。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升资源配置效力,增强国有企业发展动力、创新活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聚焦底线思维,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将防风险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清、规、控、降、防”各项措施,稳步压降政府性债务风险。落实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管理,加强债务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做深做细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有效投资的拉动作用。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统筹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稳妥化解存量债务。打好经营性债务风险防控主动仗,推动“控总量、减数量、调结构、降成本、促转型、建机制、压责任”落到实处。
(五)深化改革创新,构建现代财政体系
坚持系统思维,加强制度创新,从财力可持续、收支可平衡、风险可控制等角度,切实提高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围绕预算编制、执行等主要环节,夯实基础、科学理财、系统推进,加快财政管理现代化。稳妥推进新一轮市与镇区(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实施,兜牢兜实基层“三保”,明晰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持续提升市镇发展合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积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政策。深化全面绩效,努力构建预算绩效管理新格局。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奋蹄。各位代表,2023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勇立潮头、锐意进取、守正创新、笃行不怠,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把各项工作做实、做深、做细,确保完成全年收支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力打造苏南绿色崛起品质城市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