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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鹏程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鹏程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迁建项目
溧阳市埭头镇工业集中区宝鹏路1号(埭头镇S239西侧,中河北侧)
基本情况:租用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拟投资6000万元,年产钢结构件32000t、C型钢12000t、彩钢瓦30000平方米、彩钢墙面板5000平方米。
1、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接管进入溧阳市埭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1#车间抛丸粉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3#车间抛丸粉尘经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2)排放;3#车间内喷漆房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RCO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1#车间内火焰切割烟尘经单机袋式除尘器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2#车间内火焰切割及等离子切割烟尘经单机袋式除尘器处理、激光切割烟尘经机载式吹吸除尘系统处理、机加工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3#车架内焊接烟尘单机袋式除尘器处理、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氧化铁皮、废钢丸、废钢料、焊渣、废砂轮片、收尘灰、废包装材料出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废乳化液、废机油、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及漆渣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500平方米的一般工业固废仓库和120平方米的危废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