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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水利局
溧阳市摇面坝坝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项目
溧阳市天目湖镇毛尖村
基本情况:摇面坝兴建于1953年,集水面积0.55平方公里,由于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拟投资484.91万元实施摇面坝坝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项目。
1、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必要时加入混凝剂;在施工机械修配保养场地设置集水沟,收集冲洗、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设置隔油池进行含油废水处理;生活污水托运至花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施工作业区、堆土场设置不低于2.5米的遮挡围屏;在开挖和填筑较集中的工程区、临时堆土场、弃渣场等地,非雨日采取洒水措施,防止扬尘产生和加速尘土沉降;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后出场;尾气排放量与污染物含量均较燃汽油车辆高,需安装尾气净化器,确保尾气达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施工区设置挡板;高噪声设备周围和施工场界设可移动的临时简易隔声屏障。
4、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在指定弃土场,及时进行平整和压实,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5、生态:在施工范围红线内尽量保留植被,减小生物量损失。分层开挖,分层覆土,保护好表层草垫,工程施工完毕,利用原土将临时占用的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道路恢复原状,利用原表层草垫进行植被恢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保护好小型兽类的栖息地;对工程废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尽量避免生活垃圾为鼠类等疫源性兽类提供生活环境。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河道两侧沙石的散落;土方开挖应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有利于鱼类和底栖动物等水生生物的迁移。
2
溧阳市西洲坝坝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项目
溧阳市南渡镇西洲村
基本情况:兴建于1960年,集水面积1.04平方公里,由于年代久远存在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拟投资666.39万元建设溧阳市西洲坝坝塘坝除险加固改造工程。1、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冲洗废水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必要时加入混凝剂;在施工机械修配保养场地设置集水沟,收集冲洗、维修产生的含油废水,设置隔油池进行含油废水处理;生活污水托运至花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