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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四方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不锈钢卫生级管道600万米(重新报批)、管件500万件生产项目
溧阳市埭头镇新安南路西侧、大华路延伸段北侧
基本情况:原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生产工艺发生变动,新增除油、电解抛光、超声波清洗、钝化工艺,导致新增污染物,故重新报批。报批内容:年产不锈钢卫生级管道600万米项目;建设不锈钢卫生级管件500万件项目。
1、废水:表面处理废水进入1#车间内表面处理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研磨废水进入2#车间研磨废水处置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研磨工序,不外排;超声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进入1#车间超声波清洗废水处置系统处理,达标后与冷却塔强排水、浓水以及生活污水达标后接管至埭头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除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碱液喷淋塔内,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钝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管道电解废气经车间负压收集后,进入两级碱液喷淋塔内,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管道电解后钝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管件除油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管件电解废气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两级碱液喷淋塔内,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管道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设备自带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在车间外无组织排放;切削液挥发废气经集气罩负压收集、油污过滤器处理达标在车间外无组织排放;管件抛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力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在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金属屑、焊渣、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材、除尘收尘、废滤袋,外售综合利用。1#车间、2#车间分别建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除油剂、废表面处理槽渣、废电解液、废酸、废切削液、含油金属屑、废矿物油、废擦拭纸、废包装桶/瓶、废活性炭、蒸发结晶、含重金属废水处理污泥、含重金属废水处理废滤材,委托资质单位处置,1#、2#车间分别设置危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