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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中材环保有限公司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项目
溧阳市上兴镇溧阳天山水泥厂区内
基本情况:拟投资1385.02万元建设利用天山水泥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500t/d污染土项目,服务范围主要为溧阳市,并辐射周边城市。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用水;经与建设单位确认,厂区不进行堆棚地面清洗、运输车辆冲洗等,不产生冲洗废水,堆棚内地面定期人工打扫;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2、废气:车辆运输扬尘通过洒水进行控制;土壤堆棚废气经管饱密闭收集后进入回转窑进行焚烧处理后通过窑尾排气筒排放;窑尾废气采用“高温+碱性环境SNCR+低压脉冲喷吹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13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公辅设备的工作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项目产生的除尘收尘回用至水泥生产,分析室检测废物进入水泥窑协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