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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宇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机械、精密电梯配件、其他精密部件制造项目
溧阳市上黄镇扬子东路88号
基本情况:拟投资1500万元,依托本公司现有的厂房内留有的空置区域进行扩产,新增喷粉工艺,扩建年产机械2200套、精密电梯配件(精密电机壳及配件)2300套及其他精密部件1000件。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2、废气:喷砂粉尘经集气罩捕集后利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1#)高空排放;抛丸粉尘、喷粉粉尘经集气罩捕集后利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7#)高空排放;固化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捕集后利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尾气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3#)高空排放;切割烟尘、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少量未捕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降低车间内污染物浓度。
3、噪声: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
4、固废:金属边角料(机械加工废边角料)、焊渣(废焊材)、不合格品(废品)、废砂、废钢丸、塑粉包装材料、除尘器废滤袋、除尘器收尘(喷砂粉尘、抛丸粉尘)、废钢料、废金属料、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油漆桶)、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漆渣、废机油、废过滤棉、废含油手套及抹布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