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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宝润钢铁有限公司
德龙镍业溧阳基地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昆仑北路288号
基本情况:拟投资1385.02万元采用干燥+焙烧生产工艺,资源化利用德龙镍业溧阳基地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宝润钢铁电炉除尘灰、酸洗污泥,龙跃金属制品酸洗污泥,生产重质炉渣。
1、废水:初期雨水池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与蒸汽冷凝水、冷却塔强排水一并回用于炉渣喷淋冷却,不外排。
2、废气:配料间产生的粉尘经车间内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后处理,尾气通过35m排气筒排放;干燥窑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先经旋风除尘器处理;焙烧炉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后先经余热利用装置后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两股废气再合并经过SDS干法脱硫+袋式除尘+低温SCR脱硝处理,尾气通过60m排气筒排放;干燥窑下料口、中间料仓、炉顶料仓、出渣口废气经车间内集气罩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后处理,尾气通过40m排气筒排放;酸洗污泥暂存间废气经密闭空间管道收集,进入1套喷淋塔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检测过程产生的酸性气体、氮氧化物经通风橱收集,进入1套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废催化剂、实验室废物、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外卖综合利用。炉渣、收尘灰(含脱硫固废)、废布袋2待委托鉴定后按结果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