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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7月1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震裕汽车)
发布日期: 2023-07-11 浏览次数:    来源:生态环境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常州震裕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年产9.6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溧阳高新区内

基本情况:拟投资160000万元,建设厂房从事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可形成年产9.6亿件新能源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能力。

1、废水:生产废水(不含氮磷)经2套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一并接管进溧阳盛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①1#厂房碳氢清洗废气经密闭管道负压分别收集后,通过1套蒸馏回收装置于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②2#厂房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有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废纸板箱、废零件、废塑料、金属碎屑),委托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处理;危险废物(碳氢清洗废液、废热媒体油、废无纺布、废酒精瓶、废拉伸油、废机油、废活性炭、废水处理废物(浮油及浓液、压滤污泥)、废膜、废滤芯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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