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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米兰船业科创发展有限公司
船体及房车厢体生产及组装项目
溧阳市上黄镇滨河路6号
基本情况:拟投资20000万元,利用公司自有土地新建厂房,年产铝合金浮筒艇1500艘、房车厢体350台。
1、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进溧阳市埭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①铝合金浮筒艇生产:本项目铝合金浮筒艇生产过程中喷漆房产生的喷漆废负压收集后经一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过程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②房车厢体生产:玻璃钢房产生的颗粒物及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家具制造切割/钻孔等机加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补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喷漆房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CNC加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设备自带油雾净化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③危废暂存区在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危险废物主要为废切削液,废漆渣,清洗废液,废胶,废油,沾染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边角料,焊渣,木板边角料,废封边条,废蜡,废玻璃纤维边角料,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尘,废布袋,外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