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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20日-2023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纵贯线换热器有限公司
动力电池换热器项目
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山大道东侧、苏州路西侧
基本情况:拟投资50000万元,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换热器180万套/年的生产能力。
1、废水:前处理废水经调节+混凝沉淀+砂滤+炭滤+超滤+反渗透+蒸发后回用于前处理用水;纯水制备浓水直接回用于钎剂配水;生活污水接管溧阳市埭头污水处理厂。
2、废气:喷钎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钎焊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活性氧化铝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滤芯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沥干后烘干废气通过管道收集2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喷粉粉尘经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密闭空间负压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5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有20kg脱脂液塑料桶、20kg酸洗液塑料桶、20kg钝化液塑料桶、200L切削液铁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活性氧化铝、污泥、残液、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