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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塔塔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年产20万吨NMP循环利用项目
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工业集中区(旧县片区)
基本情况:拟投资13000万元,在一期项目北侧建设年处理23.065万吨NMP废液,回收20万吨NMP产品项目,同时配套建设清洗运输一般固废NMP的槽罐车和1000L、200L一般固废NMP包装桶项目。
1、废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NMP回收车间二废水、槽车清洗废水、桶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化验室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内污水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接管溧阳市南渡新材料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NMP回收车间一、储罐区一废气、灌装车间一废气、装车站台一废气、化验室废气经“三级水吸收”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乙类危废仓库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站及污水站增补设施废气经“酸吸收+碱吸收+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NMP回收车间二、储罐区二废气经三级水吸收处理后由20米高排气筒(DA004)有组织排放。槽车清洗废气、洗桶废气、灌装车间二废气、装车站台二废气经三级水吸收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5)有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体废物:项目建成后,NMP回收车间产生的精馏残渣、灌装车间产生的清洁废物、废机油、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和蒸馏残渣、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