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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兴恒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用铝箔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码头西街618号苏高新南大创新园G2幢第一和第三层
基本情况:拟投资15000万元,年产锂电池用铝箔15000吨,可用作锂电池正极集电体。
1、废水:生活污水接管进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入芜太运河。
2、废气:产生的电晕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利用臭氧分解装置处理,尾气排至车间外。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废:边角料、残次品在厂区经液压打包机压缩打包成铝箔块后由供应商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在车间内设置80㎡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