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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24〕58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资金预算的通知》(苏财工贸〔2024〕99号)要求,《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工贸〔2020〕130号)、《溧阳市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溧商务〔2023〕28号)等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稳中提质服务贸易量质提升)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范围
2024年下达我市的省级商务发展专项(因素法分配)资金中,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两大类,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企业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和支持企业发展国际服务外包业务。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企业(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申报指南和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报送至溧阳市商务局外向型经济科(211室)。
(二)材料报送截止日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三)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明确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五)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具体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省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1),承诺书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盖单位公章。
(二)各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市商务局聘请资质中介机构对项目的票据等财务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部分项目结合有关专家评审意见,对通过最终审核的项目公示后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三)市商务局将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建立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度,采取不定期形式对专项资金实行跟踪检查。主要检查、考核项目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水平、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单位的财务管理状况、财务信息质量等方面内容。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骗取扶持资金的企业,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政策扶持、追回拨款等措施,并按国务院发布的《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作相应处理。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外向型经济科方国荣 87030018
市财政局企业科杨梅娟 87271590
附件:
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 溧阳市2024年外贸稳中提质项目申报指南
3.溧阳市2024年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溧阳市商务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doc
附件2 溧阳市2024年外贸稳中提质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 溧阳市2024年引导服务贸易量质提升项目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