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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对照《2023年溧阳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将今年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强化思想引领,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明确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各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溧阳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述法内容,增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党的法治新思想。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建设
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在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先进行内部合法性审核,并对已经出台、现行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常态化审查。贯彻落实《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常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聘请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行政疑难点问题邀请律师参与其中, 切实发挥好法律顾问的智囊、助手作用,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度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为全年的执法监督工作进行具体计划和细化,并按照计划落实各项任务,执法部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责任人严肃处理。
三、落实管理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督促各执法单元严格执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目前我局共有重大案件审核人员6名,占执法人员总数5.5%。接受上级部门对交通执法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反馈网络舆情、媒体及热线电话。全年未发生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未发生行政决定被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情况。
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试行)》和《常州市重点领域涉企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和免罚清单(2023年版)》,推动“轻微违法行为承诺制”应用,广泛运用劝导、教育、警示等方式,罚教结合、宽严相济、法理相融,2023年共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免予行政处罚35起,办理“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案件35起,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规范执法人员管理机制,严把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资格审核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编在岗执法人员109人,持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103人,所有持证人员信息均已录入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并及时更新人员状态。全年共开展案卷评查5次,评查案卷62份,组织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统考4次。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品质教育等相关活动,以党员冬训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实地参观学习教育为抓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四、全力推进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为进一步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水平,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溧阳市交通运输局自2023年4月起,全面开展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提出的五大方面突出问题,结合自身工作,扎实开展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综合运用多种渠道广泛深入查找问题,共通过社会收集线索2条,自查线索4条,走访运输企业38家,发放调查问卷550份,组织运输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召开专项整治座谈会27次,参会230余人次。对于查摆出的突出问题,从严查处、绝不护短,见人见事、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确保此次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切实促进转变作风建设和强化执法行为规范。同时,不断强化机制创新,与检察院联合签约了《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交通安全和运输行政执法协助配合的实施办法》,构建了“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相衔接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邀约式”执法;强化“路警联合治超”工作机制,开展“执检联动”交流活动;邀请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公安局、法律顾问等组成专家团队开展案卷评查会,以提升案卷制作水平,增强规范化执法意识。
五、聚焦重点领域,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推行差异化、分级分类、随机抽查模式,一方面根据企业经营范围、上年度违法违规情况和高风险企业认定情况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在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时,同步研判重点领域企业的上年度违章、约谈等信息,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保障监管精准度;另一方面结合企业信用等级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依据信用等级评定、重点关注对象等信用结果,合理确定监管重点、监管措施、抽查比例和频次,做到对守法诚信的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的企业“无处不在”,以持续营造包容审慎的监管环境和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助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深化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积极探索在交通运输行业不同领域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今年牵头跨部门联合检查对象126户,配合其他部门联合检查对象45户,努力实现“应联尽联”。
六、弘扬法治精神,组织法治培训与普法宣传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学习内容,不断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日常注重培养机关工作人员守法习惯,利用各种如“12.4”国家宪法日、“3.26”安全生产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法制专题宣传教育;利用机关办公大厅电子显示屏幕播放法治情景剧,办公区域显目处张贴法治宣传画报;聘请专家举行“廉政教育报告会”以案释法、开展民法典普法讲座等举措,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习惯和能力,全面提高交通队伍的履职意识和法治素养。
为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并印发了《2023年度溧阳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把普法纳入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布局,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局党委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溧阳交通运输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亲自任组长,分管法制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下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组织机制上得到有力保障,形成了思想重视、组织健全、领导有力、责任明确的法治宣教格局。高质量推进行业全面普法。围绕普法宣传和交通行业法律法规为主题,依托高铁枢纽、车站码头、公交站台,政务服务窗口、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以宣传法规政策、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相结合、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热线电话监督、举报交通运输领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不文明行为,提高全社会对法治交通的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2023年溧阳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溧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全领域,不断推动我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是全面巩固提升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及时总结经验,补齐制度短板,完善体制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实现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