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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及常州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常州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内容和要求,结合我市交通工作实际,制定了《2024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2024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附件2:2024年溧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附件1:
2024年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与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要点
202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综合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论述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常州交通运输局决策部署,进一步科学统筹行业发展和安全,扎实推进交通运输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升发现、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主观意愿、专业能力和理论水平,提高突出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控和整改质量,加快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持续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溧阳新篇章中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一、强化思想引领,增强责任意识
1.加强理论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最新指示批示精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一线执法人员常态化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案例警示教育,定期召开局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和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落实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交通运输阶段性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重大事项和重点难点问题,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
2.压实各方责任。制定并落实《2024年度局领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梳理局机关科室、执法大队和各中心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签订重点单位年度平安交通建设目标责任书,不断压紧压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局安委办总体协调、综合监管作用,指导督促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履职尽责,交通运输企业对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事项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严肃监督考评。将安全生产和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将安全监管履职情况纳入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述职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综治维稳“一票否决”制度。以2023年度各级考核反馈问题为导向,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以及年度各类专项整治行动要求,采取综合(专项)检查、专题调研、专家检查、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制度机制执行力,提升基层安全履职质效。
二、坚持关口前移,有效管控风险
4.加强风险辨识。全面梳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城市公共交通、交通基础设施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重大风险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内的突出风险,完善“两客一危”和港口危货经营领域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和管控措施清单。按要求推进较大以上风险信息填报工作。推进风险管理向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交通基础设施等领域延伸,逐步实现重点企业全覆盖、安全风险全管控;指导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建立完善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控监测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张清单”,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建立行业风险数据库。
5.加强风险管控。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综合运用应急管理、公安交警等部门多维事故数据,定期汇总、统计、分析,动态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发展变化趋势,探索建立道路运输、港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风险指数”,实现安全风险量化评估,进一步强化决策辅助支撑,构建风险研判、决策评估、风险防控协同和风险防控责任等“四项机制”。
三、结合行业特点,抓实隐患整治
6.结合专项行动抓整治。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安全工程治理、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监管效能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提升等八个专项行动,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
7.聚焦行业重点抓整治。在基础设施方面,推进“公路医生进乡村”安全专项行动。在入企检查方面,推广“邀约式”检查的行业覆盖面,鼓励发动行业专家深入交通运输企业提供专业性指导帮扶。在港口领域,滚动推进危险货物港口老旧装置更新改造,全面开展“厂中厂”“罐中罐”排查整治,杜绝“以租代管”、违规经营、火灾隐患等突出情形。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方面,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在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方面,强化铁路道口和沿线的隐患排查治理。在全系统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加大重点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监管执法人员判定隐患、处置隐患的业务实践水平。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大罐小标”等行为。
8.强化执纪问责促整治。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的惩处力度,推进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案双罚”、行刑“双向”衔接。提高“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和精准执法检查的深度和频次,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适时组织开展局领导带队督促、检查,督促行业部门、重点企业落实风险防范化解和隐患排查治理举措。加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加大重大隐患执法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坚决杜绝执法监管“宽松软虚”现象。
四、围绕基础基层,夯实本质安全
9.提升基础设施安全性能。完成4条市级挂牌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实施30.5公里普通国省道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强化镇与镇、镇与村之间的交通道路基础设施条件,实施30公里通镇村公交道路“黑色化”改造和180公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改造农危桥5座;对通公交、规划发展村不满足双车道四级农村公路的道路实施提档升级;县道维修面积2.5万平方米,乡村道维修面积6.5万平方米。完成X105、X102等公路60只危旧站亭改造。继续做好杨笪河、强埠河、战胜河等航道上剩余7座桥梁防碰撞设施建设。
10.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配合开展“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水上危险品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安全考核,确保在岗合格率100%;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充分运用“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智能教育云平台”“工地云课堂”“工程云专家”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平台,提高安全教育覆盖范围和成效。
五、把握关键要素,实施精准监管
11.严把从业人员上岗关。持续应用“两客一危”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及时了解驾驶员身心健康状况以及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逐步实现按趟次开展安全测评的要求。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岗前、转岗、复工复产、重点时段安全培训,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行为,杜绝从业人员“带病上岗”。
12.严把设施设备性能关。推进“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赋码管理,依据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评价结果实行分级管理。深化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平台运用,实现危货码头远程巡查、实时监管。加快建设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实现重要结构参数的实时监测和报警。
13.严把作业过程管控关。配合推进重型载货车辆安装应用智能监控设备试点工作,强化重货车辆安全监管。深化智慧路网云控平台应用,加密路网监测设施,配合开展国省道公路网运行监测、路网事件协同处置和出行服务“一张网”管理。持续加强“平安守护”工程安全管控系统应用,实现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动态化、可视化、体系化。
14.严把监管数据共享关。构建完善“线上研判+线下执法”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精准研判违法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征和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措施和执法计划,逐步形成以线上监管数据为支撑,线下决策和执法监管为重点的精准监管工作格局。
六、加强协同配合,推进综合治理
15.深化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公众安全意识。举办安全干部、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和专项业务轮训,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监管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利用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宣传,继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百团进百万企业”安全宣传,组织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安全管理技能竞赛、年度“平安交通”建设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
16.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发挥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专业委员会作用,会同各成员单位定期会商研判,形成合力。联合强化危险货物装载单位“五必查”核验责任;联合开展道路客运“打非治违”、旅游包车安全协同治理、外市籍危货车辆长期异地经营集中整治。深入实施长三角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联防联控,实现联合监管;联合开展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指导危险货物水上运输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一企一清单”“一船一策”,加强与周边省市水上交通执法部门协同配合,提升水路综合联防联治能力。
17.推进社会共治。依托网络舆情监测和安全生产奖励举报机制,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动态掌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运行情况,精准指导风险防控和隐患整治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指导、决策辅助作用,鼓励安全咨询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等参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研究咨询技术保障。深化“一法一条例”应用,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建设领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从业单位,实施信用动态降级。
七、注重预演预防,强化应急保障
18.汲取事故教训。开展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各类事故、事件和重大险情“一事一分析”,认真评估典型事故和险情暴露的漏洞和短板,健全道路运输事故数据会商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分析把握地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强化防范措施落实,不断提升事故处理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19.提升应急能力。结合实际对《溧阳交通运输应急预案体系》开展修编,按要求开展应急预案“一张纸”优化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调度和应急指挥机制建设,提升交通运输行业3支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设施的日常管养水平。编制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采取部门联合、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20.防范重点时段。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春运、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夏季高温、台风、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通知,优化并严格落实监测预警、值班值守、应急保障和信息报送相关制度,加强风险防范、抢险救援和灾害信息统计报送。
八、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行业维稳
21.完善机制建设。建立风险研判、风险评估、风险排查化解、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置、社会稳定风险防控协同五项机制。全面收集掌握网络舆情、投诉举报、来信来访、上级交办督办等涉稳信息,常态化开展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开展涉及交通行业的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每月组织开展行业不稳定因素排查,建立风险隐患清单,明确化解责任主体及应对措施,将风险隐患发现在早、处理在小;建立健全社会稳定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坚持部门协同,推进信息联通、矛盾联调、风险联控、事件联处、问题联治,防止形成全局性、系统性风险。
22.确保行业稳定。在制定行业规划、推动行业发展、实施行业建设、加强行业管理过程中,定期研究、推进维护行业安全稳定工作,全周期全链条防控风险;将维护稳定工作同步纳入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内容,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业风险,依法妥善处置各类苗头线索和涉稳事件,确保全行业安全稳定。
附件2:
2024年溧阳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综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季度一次
2.牵头单位:局安委办会同局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以及重点时段、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局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职情况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半年一次
2.牵头单位:局安委办
3.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局属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推进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情况。
三、交通基础设施安全监督检查
2.牵头单位:局工程科、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情况,重点突出三类及三类以下桥梁,事故多发路段,重要平面交叉口、集镇段、急弯陡坡、临水临河路段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针对省干线航道、重点航段、部分干线航道工程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开展安全检查。
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每两月一次
2.牵头单位:局行业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内容:“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管理部门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经费提取使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对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对车辆的日常保养、技术等级保持、二级维护、动态监管情况,利用小程序对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测试。
五、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3.检查内容:城乡公交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企业车辆技术管理状况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城乡公交线路运行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企业对驾驶员适岗能力管理情况。
六、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监督检查
2.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3.检查内容:对全市水路运输企业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执行。检查内容包括:辖区内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相应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的水路运输企业,及其水路运输辅助业企业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业务,国内船舶管理业务,船舶代理、水路旅客和货物运输代理业务,营运船舶。
七、港口企业安全检查督查
3.检查内容:港口企业资质条件、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与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以及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情况;港口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体系运行情况;港口企业落实危化品特殊作业、码头水工结构检测、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与维护保养等情况;港口企业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备案以及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八、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检查
1.检查时间:根据项目建设时间安排,每个项目部少于3次。
3.检查内容:“平安工地”示范创建情况、淘汰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安全风险防控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