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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 2026年)》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20/2024-00014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交发〔2024〕14号 发布机构:交通运输局
产生日期:2024-05-31 发布日期:2024-06-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局属企事业单位,局机关科室:现将《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基础,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溧阳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常州市交通
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 2026年)》的通知
溧交发〔2024〕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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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企事业单位,局机关科室:

现将《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交通运输安全发展基础,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溧阳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实施方案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常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小切口、抓关键,持续落细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党政领导、部门监管、企业主体、员工岗位“四个责任”,聚力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治本攻坚“八大行动”,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标本兼治、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持续压降一般事故,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断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发展水平,为品质城市突破,奋力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建设溧阳新篇章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行动

加大《江苏省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条例》宣贯力度,每月研判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主要风险,分析风险动态变化规律特征,细化优化管控措施,加强重点场所、设施、人员风险监测、巡检,及时消除不安全状态(行为),2024年底前实现季节性、周期性、规律性主要风险全过程管控。优化交通运输行业事故数据统计路径,强化事故发展趋势分析,动态研判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提出针对性监管对策,强化决策辅助科学支撑。鼓励社会公众反映日常出行活动中发现的各类交通运输安全风险,强化社会监督检举震慑效应。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对照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全面摸排梳理较大、重大安全风险,强化风险评估管控,有序实施较大以上风险报告制度。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建立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控监测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张清单”,2025年底前实现道路运输、港口经营、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交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风险清单化管理全覆盖。2026年底前,依托省级平台,全面实现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风险信息化管控、较大以上风险清单化管理,强化行业风险数据汇总分析、综合研判,绘制行业重大风险“一张图”,实现重大风险“图斑化”管理。

(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对照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各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监管执法人员以及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两类人员”,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整改、销号专项培训,提升重大事故隐患识别能力,规范重大事故隐患处置流程。发挥行业企业自查自纠作用,引导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检查活动常态化开展,对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级上报;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备查。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和精准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执法力度频次,对危险性大、难以治理等情形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规定提请上级安委会(办)挂牌督办;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停产停业与复工复产安全条件专项审查规定,对长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定期通报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治理案例,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发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企业职工积极排查、举报各类重大事故隐患。通过企业自查上报、行业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对汇总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清单管理、动态更新、照单销号、信息共享的全链条治理。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三)安全生产科技赋能行动

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公路养护施工等领域危险岗位逐步推动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深化“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加强“两客一危”车辆运行监测,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不安全状态和驾驶员不安全行为的动态管控,督促企业闭环整改,提高安全风险实时监测、实时发现、实时预警水平。推动智能监控设备安装向重载普货领域延伸。推进“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赋码管理,依据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评价结果在电子证照呈现“安全码”,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将在我市营运的外地籍车辆和驾驶员纳入“安全码”赋码管理范围,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危货道路运输过境车辆监管,探索重型载货汽车赋码管理有效途径。深化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平台运用,实现危货码头实时监管。2024年,逐步实现“两客一危”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按趟次测评。2026年,实现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在特殊桥型、重载交通通道桥梁、高龄桥梁、重点通航水域桥梁全覆盖;构建“线上研判+线下执法”协同联动机制,推动部门间监管数据共享,以各类监管平台数据为基础挖掘监管执法线索,精准研判超限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特征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管控措施和执法计划,逐步形成以线上监管数据为支撑,线下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精准监管工作格局。

(四)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有计划、分步骤推动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完成安全教育全覆盖轮训,2024年,重点组织危险货物港口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水路运输等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2026年底前,实现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全覆盖。深化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考核,通过三年时间,实现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考核合格率100%;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行业企业落实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主体责任,按照规定开展岗前、转岗、复工复产等安全培训,充分运用各类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平台,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教育覆盖范围和成效。推动行业企业加强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体系,严格培训和管理。推动行业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涉及危化品、“厂中厂”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加强“两客一危”驾驶员防御性驾驶培训,全面提升在突发情形下的应急处置操作能力;指导危险货物港口企业加强危险货物泄漏、爆炸、火灾、中毒等情形应急培训演练。加强港口、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现场安全生产作业环节、人员、设备统一管理。加强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办公场所、家庭等水、电、气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

(五)监管效能提升行动

举办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提升安全监管履职能力;指导各单位分类分层培训,鼓励实战式、点单式培训,实现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监管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安全执法培训覆盖率达100%;鼓励安全咨询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和专家等参与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研究咨询技术保障。深化“邀约式”检查运用,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解决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开展“公路医生进乡村”安全专项行动,提升农村公路安全效能;在道路客运、危货运输、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行业推行信用差异化监管,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资质保持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文广旅等部门强化旅游包车客运安全协同治理,联合应急等部门推动危险货物装载单位落实“五必查”核验责任,与公安联合强化治超,完善长三角道路运输“两客一危一货”联防联控机制;在水上交通领域开展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内河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监管和非通航水域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备案管理活动,会同周边省市水上执法部门,提升水路综合联防联治能力;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力度,拓宽安全生产执法案由,提升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行刑衔接成效,对重大事故隐患“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进行约谈通报。

(六)安全工程治理行动

提升基础设施安全运行水平。提升普通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水平,推进“公路安全精品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桥梁改造。落实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作,2024年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强化航道科学养护,持续开展航道疏浚工作,清除水下碍航物和淤积土方。摸排全市水域交通安全标志建设维护情况,分类、分批、分期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标志提升工作。提升载运工具安全技术水平。深入贯彻《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强化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年度审验等工作,严禁不具备技术条件的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开展对10年以上老旧货车逐企逐车核查,技术状况不达标车辆依法及时清退出营运市场,达到报废年限的重载货车一律注销道路运输证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车辆安全例检制度,严禁车辆“带病”运行。开展百企千艘水上游览船舶“体检”,全面检查经营企业安全技术条件。

(七)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推动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建设,鼓励社会第三方力量提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和“简优化”工作,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推进行业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安全培训纳入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驾驶人员和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等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对客运车站、码头、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驻地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针对性安全检查;突出港口、老旧船舶、长大桥梁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新能源车集中充电区域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内河通航水域水上交通运输船舶消防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水上船舶火灾事故救援和水上搜救能力建设。

(八)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总结推广“平安交通”典型案例,开展交通运输“安康杯”劳动竞赛,激发广大交通职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与“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宣讲,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普法宣传。健全完善全员安全教育机制,形成全行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形成本单位治本攻坚工作方案,报局安委办备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谋划研究,专题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汇报、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局安委办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治本攻坚工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完善信息调度、动态研判、督导通报等机制,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科室)发挥对本行业领域治本攻坚督促指导、推进落实作用,各重点任务参与单位全面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治本攻坚情况的梳理汇总、信息报送等,扎实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大保障力度。单位要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资金支撑,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保障治本攻坚重点任务落实。用好正向激励手段,注重总结提炼工作开展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营造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的浓厚氛围,以点带面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三)强化督导考核。聚焦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点位,采取“四不两直”、集中督导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局安委会把治本攻坚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平安交通”创建考核重要内容和主要依据之一,强化安全整改通知书、安全风险提示书“两书”机制运用,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进行约谈,对工作失职失责、不作为的实施责任倒查,同时对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202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任务

附件:

2024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重点任务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一、综合类

1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事故原因分析。

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月、季度、年度持续开展

2

综合运用调度、督查、“述安”、专委会、安全工作会议等方式,推动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依据工作职责,履职尽责,确保负责事项、指导事项、协调事项和配合事项履职到位。

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月、季度、年度持续开展

3

总结推广“平安交通”典型案例,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和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健全完善全员安全教育机制,形成全行业“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

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年度持续开展

二、风险隐患类

4

每月研判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主要风险,细化优化管控措施,实现季节性、周期性、规律性主要风险全过程管控。

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4年12月

5

督促指导行业企业建立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控监测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张清单”,实现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风险清单化管理全覆盖,实施较大以上风险报告。

局行业科

执法大队、公路中心、港航中心、运输中心、交建中心、邮管中心

2025年12月

6

依托省级平台,全面实现交通运输行业领域风险信息化管控、较大以上风险清单化管理,绘制行业重大风险“一张图”,实现重大风险“图斑化”管理。

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6年12月

7

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备查。

局行业科

执法大队、公路中心、港航中心、运输中心、交建中心、邮管中心

按季度持续开展

8

定期通报重大事故隐患典型执法、治理案例,加大媒体曝光力度。

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年度持续开展

9

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重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隐患底数,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年度分别完成

三、教育培训类

10

举办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指导各单位分级分类分层培训,鼓励实战式、点单式培训,实现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监管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年度持续开展

11

组织交通运输行业企业“两类人员”,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整改、销号专项培训。

局安委办、行业科

执法大队、港航中心、运输中心

按年度、季度持续开展

12

组织危险货物港口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客运、水路运输等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基层执法监管人员跟班培训。

局安委办、行业科

执法大队、港航中心、运输中心

2024年12月

13

实现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培训全覆盖;实现道路运输企业、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考核合格率100%;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局安委办、行业科、工程科

执法大队、港航中心、运输中心、交建中心

2026年12月

14

推动行业企业把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每年至少开展1次消防灭火、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涉及危化品、“厂中厂”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

局各行业监管科室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年度持续开展

15

加强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普及办公场所、家庭、等水、电、气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

局办公室,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年度持续开展

四、行业管理类

(一)道路运输领域

16

推进“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赋码管理,依据企业、车辆和驾驶员评价结果在电子证照呈现“安全码”,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实现在我市营运的外省籍车辆和驾驶员纳入“安全码”赋码管理范围。

局行业科

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2024年4月

17

深化“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应用,实现企业“应装未装”“装而不用”“用而不管”情形整改率100%。

执法大队

按季度持续开展

18

推动工信、生态环境、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落实危货装货人“五必查”核验监管责任,总体核验率保持95%以上;港口领域“五必查”核验率保持100%。

执法大队

2024年9月

19

联合公安部门每半年研判一次外省籍危货车辆在我市运输状况,建立重点监管车辆名录库,推动完善道路运输联防联控机制,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抄告车籍地交通运输部门。

执法大队

2024年9月

20

推动“两客一危”驾驶员行前安全测评提示系统逐步实现按趟次测评。

执法大队

2024年12月

21

持续开展对10年以上老旧货车逐企逐车核查,技术状况不达标车辆依法及时清退出营运市场,达到报废年限的重载货车一律注销道路运输证件。

局行业科

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按年度持续开展

22

持续整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包车、出租车异地营运等行为;强化农村客运和新业态安全监管。

执法大队

按年度持续开展

23

持续整治企业从业人员资质不符、挂靠运营、动态监控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局行业科

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按年度持续开展

24

强化旅游包车客运“五不租”、行包安检和旅客实名制查验等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执法大队

按年度持续开展

25

动态调整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两个清单”,实现重点货物装载源头企业称重监控数据100%接入市级监管平台。

执法大队

按年度持续开展

26

持续开展“百吨王”治理行动,强化装载源头、改装源头、运输企业源头“三调查”。

执法大队

按年度持续开展

(二)水上交通领域

27

开展内河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专项整治,载运危险货物船舶检查率达到20%;深化“双跨”通报机制,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

执法大队

2024年12月

28

摸排全市内河通航水域交通安全标志建设维护情况,分类、分批、分期推进水上交通安全标志提升工作。

局行业科

执法大队、港航中心

执法大队、港航中心

29

实施水上游览船舶“体检”,开展“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实现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执法大队

2024年11月(其中“夜游船”安全专项整治2024年6月)

30

加强通航水域安全监管和巡航巡查,严打客货混装、非法载人、冒险航行、内河船舶涉海运输以及危险货物运输瞒报、谎报等违法违规行为。

执法大队

按年度持续开展

31

对于内河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不满足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对于自有船舶运力未达到最低限额要求的,按规定注销其相应的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局行业科

执法大队、港航中心

按年度持续开展

(三)港口经营领域

32

摸排港口企业“厂中厂”情况,集中整治出租房“以租代管”、承租方违规经营、火灾隐患突出等问题;加强现场执法和动态监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局行业科

执法大队、港航中心

2024年4月

33

深化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平台运用,实现危货码头和储罐远程巡查、实时监管。

局行业科

执法大队、港航中心

2024年12月

34

强化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核查,优化港口设施保安评估流程,强化安全源头治理。

局法规科

行业科、港航中心

按年度持续推进

(四)交通基础设施领域

35

实施农村公路安全效能提升行动,实现全市农村公路实现好路率100%,通城乡公交线路安全示范率100%,险要路段安全设施设置率100%,穿村过镇路段安全设施设置率100%,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村庄覆盖率100%的“五个百分百”。

局工程科

公路中心、农路办

2025年12月

36

深化“公路医生进乡村”安全专项行动,开展“公路医生”进区县、进路段、进讲堂。

局工程科

公路中心

2024年12月

37

强化镇与镇、镇与村之间的交通道路基础设施条件,实施30公里通镇村公交道路“黑色化”改造和5座农危桥改造工程;对通公交、规划发展村不满足双车道四级农村公路的道路实施提档升级;县道维修面积2.5万平方米,乡村道维修面积6.5万平方米。完成X105、X102等公路60只危旧站亭改造。继续做好杨笪河、强埠河、战胜河等航道上剩余7座桥梁防碰撞设施建设。

局工程科

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农路办

2024年12月

38

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

局工程科

公路中心、农路办

2024年12月

39

推动桥梁健康监测系统在特殊桥型、重载交通通道桥梁、高龄桥梁、重点通航水域桥梁实现全覆盖。

公路中心

2026年12月

40

强化航道科学养护,持续开展航道疏浚工作,清除水下碍航物和淤积土方。

港航中心

2024年12月

(五)交通工程建设领域

41

构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信用惩戒机制,实行动态监管,实现建设项目从业单位覆盖率100%。

局工程科

执法大队、交建中心

2024年6月

42

开展施工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整治吊装作业未设警戒区、无信号司索工、违反“十不吊”规定,安全通道、作业平台临边防护缺失,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设备失效、安全逃生通道堵塞等问题隐患,确保问题隐患整改率100%。

局工程科

执法大队、交建中心

按季度持续开展

43

完善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全过程管理机制,排查整治“编审批”流程不规范、未编制方案先施工或未按方案进行施工等问题隐患,确保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技术交底、现场实施符合率100%。

局工程科

执法大队、交建中心

2024年6月

44

督促施工单位加强一线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开展“班前教育”活动,落实重大危险源公示告知规定。

局工程科

执法大队、交建中心

按年度持               续开展

(六)城市客运领域

45

对城市公交企业开展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考核,提升公交运行安全度、群众满意度。

局行业科

执法大队、运输中心

按年度持               续开展

五、安全执法类

46

构建“线上研判+线下执法”协同联动机制,以各类监管平台数据为基础挖掘监管执法线索,精准研判违法违规行为特征规律,逐步形成以线上监管数据为支撑,线下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精准监管工作格局。

执法大队

2024年6月

47

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政处罚力度,拓宽安全生产执法案由,运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法案件数提高5%,“一案双罚”案件数不少于5起,达到行刑衔接标准的案件100%移送。

执法大队

2024年12月

48

深化“邀约式”检查,为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供专业性指导。

执法大队

2024年12月

六、应急管理类

49

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开展预案修编和“简优化”工作,新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2024年12月

50

加强水上船舶火灾事故救援和水上搜救能力建设,按要求配备水上应急救援站点和应急救援船舶消防救援设备,接到险情出警率100%。

执法大队

2024年12月

51

按照省厅要求推进普通国省道增配“喷气式”除雪车任务,加大综合式除雪车、组合式破冰机等除雪除冰设备的配备比例。

公路中心

2024年12月

七、行业消防类

52

开展港口、老旧船舶、长大桥梁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新能源车集中充电区域隐患排查整治。

局安委办

局安委会成员单位

按年度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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