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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道路运输中心,市各驾驶员培训机构,常州赛博盈科物联网有限公司(驾培智能化第三方服务平台):
为进一步规范驾培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清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升培训服务质量,促进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治理,现将《2024年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2024年全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打击清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升培训服务质量,促进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驾培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升驾培行业服务质量、培养安全文明合格驾驶人为核心,以规范我市驾培机构经营行为为重点,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依法依规,注重标本兼治,坚决整治驾培机构教练场地不合规、培训学时造假等行业乱象,促进我市驾培行业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驾培行业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驾培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解决当前驾培行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全市驾驶员培训市场许可备案管理公开透明、经营行为规范有序、培训质量稳步提升、学员权益保障有力、管理服务更加便民高效,努力营造良好的驾培市场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三、整治重点
(一)打击和查处非法培训和未按规定办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备案、变更登记行为。重点打击未办理备案,擅自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活动的校外“黑场地”“黑驾校”;未在备案教练场地内开展基础和场地驾驶培训的异地培训行为;备案事项发生变化未及时进行备案变更的;备案材料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教练场地使用权(产权)证明或技术条件说明、虚假设施和设备清单、虚假拟聘用人员名册等虚假备案材料的。开展场地设施复查复核工作,核查许可备案教练场地使用性质是否发生变更、教练场地区域是否进行隔离围挡、教练场地是否为机动车培训专用、教练场地训练设施是否满足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二)严肃查处整治驾驶员培训机构学员培训学时造假行为。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教学车辆车牌号、营运证号和车载计时终端机器编号三号不对应使用问题;是否存在未经管理部门批准私自拆离车载计时终端机器的(机器不随车使用);是否存在未经管理部门批准而私自拆开车载计时终端机器封条的;是否存在不使用安装车载计时终端的教练车或使用车载计时终端不能正常运转的教练车培训学员的;是否存在不在电子围栏范围内进行科目二教学活动的;以及是否存在其它破坏或不按规定使用车载计时终端机器等行为;上述行为均属于培训学时造假行为。
(三)严格督促落实驾培机构教练员管理主体责任。驾培机构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是否全面公示教练员信息;是否按规定聘用教学人员;是否按规定建立教练员档案并及时向管理部门报送教练员档案信息;是否按规定开展教练员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或者公布考核结果;教练员是否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等无弄虚作假行为。
(四)保护学员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驾培机构是否按规定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是否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是否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驾培机构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信息内容。
四、主要措施
(一)全面开展摸排检查。在全市范围开展一轮全覆盖、拉网式摸排走访、检查抽查,实地掌握辖区内现有许可或备案驾培机构、教练员、教练车等数量,全面核查核实许可或备案条件、场地、设施等资料与现状对比,从严检查教学车辆设施配置,第三方服务平台配合固定后台智能化信息数据等。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采取责令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停班停训、注销车辆、停业整顿甚至依法取缔等各项措施。严厉打击惩治、根治乱象顽症,形成“严惩一家、震慑一片”的强大舆论效果,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二)依法公开公示培训机构信息。在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辖区内已备案和许可证件仍在有效期内、培训资质符合规定的驾驶员培训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培训车型、教练场地等信息,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溧阳论坛等网络媒体发布合规驾驶员培训机构有关信息,并及时更新,同步抄送同级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供社会查询和监督。
(三)建立长效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建立驾驶员培训动态监管联动合作机制,运输中心受理审核驾校备案信息后,第一时间书面抄送抄告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安排专职队伍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监管信息第一时间反馈至运输中心,涉及许可或备案条件发生变化的应依法依规采取措施,形成管理和执法联动,及时运用科技手段提升行业监管效能。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驾培机构按照许可或备案条件和整治内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许可或备案条件发生变化的应主动办理变更报备手续。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8月20日)。
局行业科牵头,执法大队、运输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全市驾培机构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处罚的依法处罚,该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做到依法整治,规范管理,确保取得实效。
(三)验收总结阶段(8月31日前)。
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通报整治成效,总结经验,从体制、机制、制度落实等各个方面,进一步研判全市驾培行业存在的问题和发展态势,提出防范的实现路径,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驾培行业监管、处理、反馈等闭环机制,巩固成果,确保长效。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交通运输局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检查考核和总结评估等日常工作。名单如下:
组 长: 陈 军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副组长: 吴志明 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魏春飞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姜立宏 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 李向顺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沈超奇 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周 涛 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科副科长、执法大队大队长助理(挂职)
董一飞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金 晔 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机动车维修驾培科科员
(二)提高思想认识。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清此次驾培行业专项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强协同,依法履职,稳步推动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各驾培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要充分认识到行业内存在的恶性竞争等种种乱象,要严格对照整治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抓好整改落实。
(三)确保取得实效。行业管理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方针,采取得力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维护驾培市场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