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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溧阳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局机关各相关科室: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港口行业涉企检查行为,经研究,制定《溧阳港口行业涉企检查联合联动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溧阳港口行业涉企检查联合联动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全面统筹港口执法机构行政检查和行业管理部门督查指导、考核考评等检查活动,着力解决涉企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港口行业涉企检查行为,提升港口管理服务水平,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结合港口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三管三必须”的工作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统一领导,信息共享,依法依规,突出重点”的目标原则,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水运常州”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建立港口行业涉企检查联动机制,加强“监管+服务”工作模式创新,切实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显著提高涉企检查质量和效能,持续优化港口行业营商环境,有力提升港口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力服务“水运常州”高质量发展。
二、适用范围
对全市从事港口经营活动的经营者相关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经营收费、信用和生产统计等检查活动,适用本方案。
三、组织架构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成立港口行业涉企检查联合联动工作联络组,由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和局行业管理科(港口管理科)、安全管理科、科技信息科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由分管局领导为联络组组长,联络组办公室设在行业管理科(港口管理科),负责统筹和研究涉企检查联合联动相关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联络协调制度。根据工作要求,各单位和相关科室明确专人参与联络组工作,建立联络组各成员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传递信息,涉及港口行业涉企检查的重点事项,各单位和相关科室及时向联络组办公室报告。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联络组内部建立工作群,强化工作互动和信息交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坚持“牵头抓总、积极配合”工作原则,各单位和相关科室细化港口行业涉企检查职责分工,编制涉企检查事项和责任清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编制涉企安全、环保检查事项和责任清单,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牵头编制涉企许可资质、信用、统计、港口经营收费等检查事项和责任清单,局安全管理科负责对接应急管理部门检查计划,局科技信息科负责对接生态环境部门检查计划,联络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出台涉企检查事项和责任清单。
(三)制订联合联动计划。根据涉企检查事项和各单位责任清单,各单位和相关科室于12月15日前完成下一年度涉企检查工作计划编制并报送至联络组办公室,联络组办公室对涉企检查工作计划进行研究整合,于12月31日前出台涉企检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上级部署、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线索等实施涉企检查,应当及时将检查方案向联络组办公室备案,联络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统筹安排其他涉企检查,并同步纳入年度检查事项统计。
(四)开展定期涉企检查。严格执行联合联动计划,联合检查由牵头单位或科室负责召集,开展检查事宜沟通协调和检查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等工作,参加联合检查的单位和科室应提前确定各自检查事项,检查结束后将检查信息及时报牵头单位汇总。各单位和相关科室每季度对牵头开展的联合联动情况进行梳理,并报联络组办公室备案。
(五)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对涉企联合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参加检查的单位和科室要现场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意见,禁止口头交办、模糊交办等行为。建立涉企检查的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反映各单位和相关科室在涉企检查中的违规行为。
(六)落实检查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对接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检查计划,及时向各单位和相关科室通报相关检查计划。各单位和相关科室应建立涉企检查工作台账,每半年对涉企检查工作台账进行梳理归档。鼓励各单位和相关科室建立检查信息电子台账,形成系统的涉企检查电子档案,提升检查信息共享、共用效率。联络组办公室应加强涉企检查档案工作指导,深化涉企检查档案应用。
(七)加强实施效果评估。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加强对运行机制的调查研究,及时发现运行机制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联络组办公室报告。本实施方案试行一年后,联络组办公室应组织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进行实施效果评估,系统总结相关经验和教训,持续优化联合联动实施方案,确保联合联动机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真正为港口企业减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和相关科室应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涉企检查联合联动具体负责科室和工作联系人,明确联合联动检查事项清单和责任分工,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向联络组办公室报告。联络组办公室应明确专人负责联合联动工作。
(二)加强统筹推进。树立涉企检查“一盘棋”思想,加大统筹协调工作力度。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统筹安排人力和物力,将联合联动工作要求与单位和科室的各项具体工作深度融合,与上级检查、考核和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常抓不懈。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和相关科室要充分依托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宣传联合联动工作成效;要深入码头现场开展宣传,达到“一次检查就是一次上门宣传”的效果。联络组要加强涉企检查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工作人员考察、调研,全面提升检查人员业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