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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4年溧阳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溧阳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论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领悟,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在实践中深化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转化为法治交通建设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的思路举措,引领推动新时代法治交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局组织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紧抓“关键少数”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法治专题学法不少于4次。落实《常州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试行)》,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积极组织参加第七届全省“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责任部门:局组织科、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深化广泛参与,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普法
3.推动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进一步落实寓普法于执法、寓普法于管理、寓普法于服务的行业普法责任。及时学习宣传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以案说法、以案普法,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与报送。(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4.提升法律服务阵地普法效能。在汽车客运总站、乡镇公交枢纽、司机之家、水上服务区、交通建设工地等地积极提供普惠、精准、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等提供高品质便捷化行业法律服务。(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5.谋划主题法治教育宣传活动。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积极谋划多部门普法联动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效率,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推进主题普法教育,认真开展交通运输法律服务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主题宣传活动。做好《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常州市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办法》等新制定、新修订法律法规宣贯工作。(责任部门:局法规科;参与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6.实施交通市场主体“守法致远”行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广泛开展法治宣讲、法律知识竞赛等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常州市局开展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需求调研,编制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增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诚信守法、依法办事观念和能力。(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7.加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普法教育。通过组织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团队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为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引导从业人员学习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市场经济、行业管理和文明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让法治成为全体从业者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8.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加强分类分级分层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如山讲堂”“行远讲堂”培训以及旁听庭审等活动,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引导交通运输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避免、降低同类法律经营风险。(责任部门:执法大队,局法规科)
三、强化普法质量,高水平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文化
9.开展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着力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进一步整合法治宣传教育资源,突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主题,对照《常州市“落实普法责任制”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示范点命名标准》抓好现有法治文化阵地的提档升级,促进普法教育效应的最大化。(责任部门:局属有关单位)
10.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基础保障。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的作用,用好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团队,大力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强化党建带动法治宣传,提高队伍自身素质,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局法规科、组织科;参与部门: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11.规范法治宣传教育信息报送。积极报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确保局官网“法润交通 与法同行”专栏信息更新及时性;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审核,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信息质量,保证准确性。(责任部门: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