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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污水管网有限公司
溧阳市中心城区排水泵站及管网系统调度改造工程
溧阳市中心城区
基本情况:拟投资10000万元,新建永定路泵站、敷设约3.8公里污水管网,改造溧城泵站配套约4.5公里污水管、科华区域配套约2.5公里污水管,扩建竹箦河污水泵站规模、南门路污水泵站,扩建花园污水处理厂规模至8万吨/日(花园污水处理厂全厂土建已按8万吨/日建设,现状设备除了规模为6万吨/日,本项目仅完成剩余2万吨/日设备安装)。
施工期:
1、废气:项目施工期实施精细化扬尘管控,切实做到施工现场“六个百分百”。
2、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泥浆废水、管网试验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中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尽量避开居民休息时间,采取分段施工方式,根据距离敏感点的位置,按实际施工情况确定是否设置围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源强;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
4、固废:产生的建筑垃圾与弃土统一收集后运输至指定地点处理,产生的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控制管沟、建筑物的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避免超计划占用草地、林地;对临时占用的用地及时进行施工后的恢复,注意保护好表层土壤,用于施工结束后施工迹地的恢复;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应注重临时挡护、排水、沉沙等措施,并采用以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治方法,施工范围四周设置临时排水沟。
运营期:
1、废气:管网运营期无废气产生。泵站通过定期进行设备、管线维护,泵井加盖,喷洒除臭液等措施;花园污水处理厂依托原有生物滤池除臭工艺。
2、废水:管网、泵站运营期无生活废水产生。花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实施后,污水处理规模达到8.0万立方米/天,尾水排放规模6.0万立方米/天,排放入老戴埠河;中水回用规模2.0万立方米/天,由尾水泵房收集后,作为景观生态补水及河道补水,不新增废水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3、噪声:管网运营期无噪声产生。花园污水处理厂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为栅渣、沉砂、废包装等环卫部门清运,污水处理污泥由协同处置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实验室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2
溧阳市水利局
溧阳市青龙山水库扩容工程
溧阳市戴埠镇
基本情况:拟投资55350万元,实施青龙山水库清淤扩容工程。
1、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排泥场尾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入中排河;施工人员依托周边集镇村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定期进行清运;车辆、机械设备冲洗、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等产生了少量含油污水通过收集后经沉淀池进行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调整施工场地设备设施布置、加强物料覆盖并定时洒水,以降低扬尘对周边易受影响敏感点带来的可能影响。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施工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不进行夜间施工。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中微风化岩石作为资源,由资源交易平台处置,土石方进行资源化利用,底泥干化后的淤泥后期结合各乡镇相应规划,由乡镇对底泥进行综合利用,主要用于乡镇农田的复垦复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生态环境:施工期严格按施工要求分段进行,有利于底栖动物的迁移,禁止施工人员向河道乱扔垃圾,工程完成后加强加大土著鱼类和特色鱼类的增殖放流,建立长期增殖放流效果评估机制,有效、科学的评价增殖放流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