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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瑞华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资源再生利用制品项目
溧阳市埭头镇工业园区钢厂路2号
基本情况:拟投资2500万元,建设年产50万吨建筑垃圾再生料、20万吨水稳料和1000万块泥土砖的资源再生利用制品项目。
1、废水:本项目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水罐”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进溧阳市埭头污水处理厂。
2、废气:投料、破碎、筛分、搅拌、制砖生产、水泥罐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建筑废料堆场粉尘及成品装卸粉尘密闭收集经“喷雾抑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为废钢筋、建筑垃圾、废滤芯、废布袋、沉淀底泥等,委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润滑油铁桶、固化剂铁桶、液压油铁桶、柴油铁桶、PAM塑料袋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