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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日-2024年12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山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溧阳市埭头镇钢厂路
基本情况:拟投资5000万元,建设年产水稳料、道路砖90万吨、生物质颗粒8万吨的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1、废水:本项目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水罐”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达标接管至埭头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陈旧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线投料、筛分、风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建筑、装修垃圾综合利用线投料、筛分、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筛分、风选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DA003排气筒排放;水稳料生产线和制砖线水泥罐、水泥投料粉尘及投料、搅拌站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合并由17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大件、园林垃圾综合利用线和生物质颗粒生产线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7m高DA005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为渣土、其他垃圾、废金属、废玻璃、废布袋、沉淀底泥等,渣土用作园林土或回填土,其他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油水混合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润滑油铁桶、液压油铁桶、PAM塑料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