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7日-2024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新明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汽车零部件生产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溧阳市竹箦镇竹安路88号
基本情况:拟投资1000万元对原生产项目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包括购置抛丸机、射芯机、数控车床对铸铁生产线进行改建,铸铝线淘汰原有一台打磨机,新购置4台打磨—湿式除尘一体机,将原铸铝抛丸“二级除尘+无组织排放”变更为“湿式除尘+有组织排放”等,保持原产能不变。
1、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制芯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浇注废气依托原有脉冲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10排气筒排放;混砂、砂处理废气依托原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落砂1线废气依托原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11排气筒排放;落砂2线废气依托原有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铸铁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铸铝抛丸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DA008排气筒排放;铸铝打磨废气经半密闭收集进湿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为收尘灰、除尘泥渣、废布袋等,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切削液桶、清洗泥渣、废金属渣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