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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溧阳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扬子水泥有限公司
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溧阳市上黄镇前中村委中秀里村288号
基本情况:拟投资500万元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即采用6.9万t/a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平均含水率60%)替代原1.8万t/a石灰石尾矿与1万t/a河道干化淤泥处置量(保持处置的干基量不变),形成6.9万t/a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60%)的处置能力,并保持全厂水泥产能不变。
1、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贮存库污泥贮存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25mDA050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为废耐火砖、污泥、塑料杂质、金属杂质等,委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分析检测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