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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溧阳市天目湖镇人民政府
溧阳市天目湖平桥河综合治理与水生态管理工程
溧阳市天目湖镇
基本情况:拟投资约2641万元,施工内容主要涉及生态溢流坝工程、河流生态缓冲带工程、水量调度与生态流量保障工程和平桥石坝下游沿河区域工程。
施工期:
1、废水:施工人员依托周边集镇村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处理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车辆、机械设备冲洗、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等产生了少量含油污水通过收集后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调整施工场地设备设施布置、加强物料覆盖并定时洒水。
3、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修保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施工作业。本工程不进行夜间施工。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清理的淤泥运至平桥村排泥场,用作平桥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筑垃圾主要有废沙石、废建材包装袋等,均为一般性建筑垃圾,暂存于平桥村现有土方建筑垃圾暂存点,后续用作路基填筑,不向外环境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生态环境:施工过程中,划定施工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和器械超出施工区域。通报所有施工人员活动规则并在施工范围设置警示标牌,任何施工人员不得越过红线施工或任意活动,以减小施工活动对周围植被和动物栖息地的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为河道治理工程,运营期不涉及生产废水、废气及生活污水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