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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7209926
通讯地址:溧阳市数据局(原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琴园路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地点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
新型储能及变压器系统产业化项目
溧阳市昆仑街道芜申路东侧、徐角路南侧
基本情况:拟投资300000万元,新建16.94万平方米厂房,建设新型储能及变压器系统产业化项目,年产2400套储能一体机、600套储能电池系统。
1、废水:本项目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用于表面处理清洗,不外排;表面处理清洗废水、碱洗塔废水经污水站“中和+隔油+絮凝+沉淀+气浮+过滤”处理后接管至江苏中关村工业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打标接管至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喷砂粉尘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补漆、1#预处理自动喷漆房喷漆、1#预处理烘箱烘干废气经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RTO焚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调漆、2#、3#预处理自动喷漆房喷漆、2#、3#预处理烘箱烘干废气经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RTO焚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除尘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5排气筒排放;喷漆、调漆、烘干废气经四级干式过滤+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处理后,与烘干废气一并经RTO焚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DA006、DA007排气筒排放。
3、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减震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固废:一般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废钢丸、焊渣、废组件、废渣、废配件等,委外处置利用;危险废物主要为酸洗废液、脱脂废液、硅烷废液、漆渣、废线路板、废胶水、废无尘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