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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别桥镇2024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索 引 号:014143790/2024-00028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别桥镇
产生日期:2024-11-04 发布日期:2024-11-0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各村、镇各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成效,现制定别桥镇2024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别桥镇2024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五个工作组:(一)宣传发动组组长:吴湘琴,工作职责:深入宣传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督促各村按要求落实宣传方案,整理、上报本镇工作中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二)综合利用组组长:顾国
别桥镇2024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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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镇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全镇秸秆禁烧工作成效,现制定别桥镇2024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别桥镇2024年秋冬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宣传发动组

组长:吴湘琴,工作职责:深入宣传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督促各村按要求落实宣传方案,整理、上报本镇工作中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二)综合利用组

组长:顾国荣,成员包含所有定村干部和副组长所在单位的全体成员。工作职责:指导和参与各村的秸秆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做好禁烧宣传和火点扑灭工作,对收割机械操作人员做好指导工作,尽量不影响群众的正常播种。

(三)禁烧巡查组

组长:王浩,成员包含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别桥派出所、别桥交警中队、市溧阳生态环境执法局埭头所。工作职责:组织在全镇范围内进行24小时巡逻,对发现的火点进行拍摄取证并立即通知所在村组织人员扑灭,有条件的情况下要自行先予以扑灭,并做好巡查记录,作为考核依据;对多次劝阻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介入调查处理。

(四)应急处置组

组长:彭赟,成员包含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应急响应预案,组织秋冬季秸秆禁烧应急分队,对重点区域和重要时间段进行严密巡查,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五)督查考核组

组长:罗君,工作职责:严格督查各村干部和定村人员的到岗情况,督促保证金到账,负责禁烧工作考核计分,并严格按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二、工作措施

(一)各村要认真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各村张贴禁烧公告不少于3张,悬挂禁烧横幅不少于3条。

(二)2024年10月10日—12月31日期间,全镇成立3个巡查组,负责禁烧期间昼夜巡查、督查、考核工作:巡查组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交叉巡查、考核工作;加密巡查期间,应急组在全镇范围内根据禁烧态势及领导指示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镇级巡查组城管中队负责后周片及北山村,安监环保组负责道成村、两湾村、绸缪村,农村工作办公室组负责别桥片,3个巡查组负责镇辖范围内主要公路沿线巡查记录。

(三)巡查组查获的各村火点情况,每日上午9:00前交至镇综合行政执法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姜宪华处,须及时对各组数据进行汇总,汇总数据报”督查考核组”组长审核后,在秸秆禁烧工作微信群中公布。

(四)镇、村、组秸秆禁烧全体人员须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一旦发现火点,各定村领导需立即组织所属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人员前往处置。

三、巡查范围及时间

明确为全镇区域全覆盖、24小时全天候。

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

白天巡查时间为:7:00—17:30;

晚上巡查时间为:17:30—23:00。

四、后勤保障工作

秸秆禁烧巡查组每日值班人员晚餐由镇政府食堂统一安排。

五、秸秆禁烧工作要求

(一)各巡查组按时对所分配工作区域实施全覆盖、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做到晴天查火点,雨天查痕迹。

(二)各巡查组按照时段、区域分工,负责对巡查区域火点进行现场拍摄取证、登记,发现火点时,立即通知所在村负责人或由其派员到场处置,并按照要求记录村禁烧人员到场处置情况。

(三)应急组负责在国道、省道、县道及机动车可达道路区域沿线可视范围进行循环巡查,发现火点立即通知所在村负责人派员到现场处置,并通知巡查组对火点情况进行拍摄取证。同时,要带足扑火装备,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履行应急使命。

(四)请各巡查组、应急组在巡查期间按时到岗,认真开展巡查监察工作。对发现连片焚烧影响主要公路运输安全、影响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安全,及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等严重情形的,应立即向当日值班镇领导进行汇报。

(五)定村的镇领导班子成员,务必深入禁烧一线,全程指导、督查、协调所定村禁烧工作,切实履行“包干”责任;各巡查组、应急组,务必深入田间地头,如实、严格、公正的开展巡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六)因禁烧工作履职不到位,或因在禁烧巡查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导致镇禁烧工作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大力推进综合利用

(一)科学做好秸秆还田。各村要立足秸秆资源利用,科学开展机械化秸秆还田和秸秆离田轮转工作,避免一刀切,做到能够收储利用的秸秆尽量收储利用。各村根据秸秆还田技术路线将所需农机类型、数量核定落实到组,对缺额部分,及时与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联系或与外地农机大户、专业合作社商洽,合理调配到位。大力推广收割秸秆粉碎抛撒一体化机械,采用一台收割机配套一套秸秆灭茬旋耕机,做到收割与灭茬同步作业,确保下茬作物适期、适墒播种。

(二)大力推广秸秆产业利用。镇农村工作办公室要积极引导规模养殖场、农村能人大户,在现有基础上扩大畜禽养殖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大力扶持秸秆生物质颗粒加工、草绳、草垫编织等秸秆能源化、原料化利用。大力推广生物质户用气化炉,促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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