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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积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创造品质城市攻坚一流业绩。经研究,决定对2023年度南渡镇农村定村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定村人员
以各村(社区)为单位,以党政领导挂村指导、监督,其他机关事业干部定村协助、配合为模式开展农村定村工作。(定村名单详见附表)
二、工作职责
挂村领导指导、监督所挂村(社区)开展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农村环境长效化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监管、“五违”、秸秆综合利用以及秸秆禁烧、防汛抗旱、河长制、涉农补贴的检查和督查、宅基地管理和服务、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处理、乡村治理、疾病防控、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定村干部协助挂村领导完成好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1、挂村领导要定期召集定村干部开展驻村调研,汇集定村情况,指导定村干部开展工作。
2、定村组长根据定村工作任务需要,组织、调配定村人员力量开展工作。
3、定村人员必须服从挂村领导和定村组长的工作安排,合理安排本职工作和定村工作时间,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镇纪委不定期抽查定村人员工作开展情况,对履职不力,工作拖拉,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定村人员严肃问责。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