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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个人三方作用,探索建立更好发挥公益慈善三次分配作用的制度安排,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路径,建立乡村公益医疗互助帮扶平台,进一步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功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可靠、更充分的补充保障,强化防止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促进共同富裕,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传统美德,促进乡风文明,提升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促进乡村善治。
二、基本原则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以“政府引导、镇村主办、社会共建、村民共享、平台服务”为思路,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个人的作用和力量,遵守乡村医疗互助系农村基本医疗保障有益补充定位,坚持非盈利和互济性,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能力,解决农民群众较大额度住院医疗负担,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一)镇村主办,民主决策。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是农村基层公益互助活动,镇政府是组织实施的主体,村委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基础上,按照村委提议、群众代表会议讨论决议的方式进行民主决策。
(二)自愿参与、共建共享。倡导广大群众弘扬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与,鼓励乡贤赞助引导,形成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帮扶格局。
(三)规范管理、有序发展。镇农村工作局协调好财政、民政、医保等部门,从资金、数据等方面支持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所筹集的资金要明确专人管理、专人发放。采取村办镇管模式,在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基础上,各村互助资金集中由镇统一监管、统筹使用。
(四)专业服务、公平简便。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运行服务,由镇统一委托成熟的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按DRG病种方式定额补助,优化申请发放流程,确保补助公平公开公正。
三、资金筹集与管理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缴费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情况确定。2024年度互助缴费标准为100元/人·年。
(一)筹集方式
通过“群众个人自愿互助一点、公益慈善捐赠一点、政府资助一点”的方式筹集资金,其中:
1. 群众个人互助出资50元/人,鼓励乡贤公益捐赠资金对群众个人出资部分给予补贴资助。
2.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25元/人,财政资金支持25元/人。
3.特殊人群(低保及边缘、特困、重残等)由财政全额补贴。
(二)资金管理
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设立乡村医疗互助资金专门科目,由镇人民政府统筹,用于资金的归集和待遇支付。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当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互助资金收支情况纳入财务公开范围,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社会、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私分乡村医疗互助资金。
(三)资金用途
互助资金及其利息用于以下范围:对参与乡村医疗互助、单次住院个人支付费用达到一定额度的人员,按国家标准病种分类进行报销;向接受委托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支付服务费。
四、实施内容
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实施对象为南渡镇全体户籍在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互助保障期限为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报销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次年8月30日。每年6月1日到6月30日为交费期。参与互助人员享受参与年度的互助保障报销待遇。
(一)实施对象申请报销条件
1.入院时间在乡村公益医疗互助保障期限内。
2.单次住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3000元;
(2)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3000元;
(3)低保及边缘、特困、重残等群体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800元;
(4)未参加基本医保或中断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单次住院总费用≥5000元。
(二)报销流程
1.报销申请。
(1)线下报销:村民需提供四项资料(出院记录、病案首页、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基本医保报销单)交至村委会计处,由村委统一交至镇农村工作局,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每月定期收取理赔资料。
(2)线上报销:村民用手机APP“江苏村惠保”拍下医院、医保提供的四项资料(出院记录、病案首页、住院发票及费用清单、基本医保报销单),以及个人身份证(正反面)、银行卡(正反面)上传“江苏村惠保”系统。
2.报销审核。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负责受理和审核资料、认定病种、确定报销金额,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未通过审核进行告知。
3.报销发放。由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负责,当月受理的理赔申请通过后,于次月20日前统一将报销款打到申请对象银行卡。每季度公布一次报销清单,供各村委查阅群众报销情况。
(三)报销标准
乡村医疗互助采取按病种定额报销的办法。病种认定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按照国家标准病种分类执行。每年的病种报销定额根据当年度筹资标准和实际参与人员测算确定,补偿款不得高于个人自理费用金额。2024年度,单次住院最低报销300元,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报销10万元。
(四)不报销的情况
1.非住院治疗。
2.基本医保不报销的其他住院情况:
(1)违法犯罪和他人责任导致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如工伤、交通事故等);
(2)非以治疗疾病为目标的住院(如健康体检、生殖生育、美容整形和保健康复等);
(3)住院治疗的医院未列入医院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
(4)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医院住院治疗。
(五)其他
1.乡村医疗互助属于自愿参与的公益性活动,自愿交费参加后,其所交纳的互助费不退回。
2.骗取报销的,追回报销,全镇通报;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4年5月20日前)
镇做好基层实际情况摸排,研究制定《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完成项目实施保障范围和报销能力测算,做好与第三方专业技术运行服务平台对接。
(二)全面发动阶段(2024年5月20日-6月30日)
1、研究制定《乡村公益医疗互助试点工作推进方案》,各村委以家庭为单位整理核对户籍人员名单,召开部署会议。
2、组织各村委、全体群众开展医疗互助。村委召开两委会议研究提议、村民议事会(代表会议)民主讨论并决议和动员。
3、各村委部署逐户发放《告全体村民书》,并通过微信工作群、宣传栏、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村民以家庭为单位,通过“线上线下”交纳互助资金。
4、加强互助资金、数据信息监管,各方补贴支持资金解缴划拨镇指定账户,确保互助资金、信息安全。
(三)启动补助阶段(2024年7月1日起)
启动补助发放工作,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实际参加人员数量和资金盘子,及时受理补助申请,发放补助金。项目资金运行情况纳入村务公开范围,各级各部门做好跟踪监管。
(四)项目总结阶段(2024年11月-12月)
准备试点工作台账,评估总结2024年度项目实施情况,研究下一年度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联动。开展乡村公益医疗互助是省人民政府2024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点工作,也是市人民政府的年度重点工作。镇成立乡村医疗互助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各村乡村医疗互助开展工作。农村工作局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部门、各村要高度统一思想、加强协调联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统筹解决制约乡村医疗互助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为乡村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创造条件。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手段,重点宣传乡村医疗互助的相关措施、目的和意义。各村要通过张贴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确保乡村医疗互助制度家喻户晓,切实提高群众认可度和参与度,营造守望相助的良好氛围。全体村干部要积极主动率先参与、示范引领,要动员群众代表和老干部、党团员带头参与,并主动广泛宣传,带动和影响身边群众。
(三)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各村委要指定一名兼职协管员负责具体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和细化本村推进乡村公益医疗互助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分解到人,任务包干到人,提高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率,力争早日实现广覆盖、广受益,使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