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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贯彻落实苏政办发〔2017〕148号《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和溧政办发〔2024〕2号《关于深入推进“安康关爱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照市委、市政府老龄工作部署,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意见
“安康关爱行动”作为我镇一项惠老民生工程,经多年实践总结推广,有效发挥了商业保险在社会养老保障中的重要补充作用,促进了老年人及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减轻政府及个人负担,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深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也是利用社会力量解决老龄问题的现实举措和有效途径。
二、目标任务
(一)参保范围和标准
1.投保范围为本镇在册户籍人员,2024年满60周岁(含)以上年龄的老年人。
2.参保标准:分为每年保费60元/人和每年保费100元/人两档。
3.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年满50-59周岁的中老年人,按自愿原则缴费参保,档次自选。
4.保险(保障期)为一年,全镇统一从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二)参保目标
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全镇2024年年满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安康关爱行动”意外伤害保险要达到“应保全保”全覆盖,对特殊人员、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追加保额参保。
三、保险经费来源
1.年满50-59周岁的中老年人,以村宣传引导,自愿自费参保,档次自选。
2.年满60-64周岁老年人,由所在村通过村集体经济统筹支付的办法解决。
3.65-79周岁的老年人,按每年60元/人档次。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按每人100元/人档次,由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筹资统一投保(赠保)。
四、工作要求
1.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专班、落实专人、登记核清人数。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上墙公示参保人员名单,提高公民知晓度、社会参与度,确保参保经费落实到位。
2.时间要求:各村统一于5月20日前将参保人员清单交镇农村工作局和镇老龄办备案。保险经费于5月25日前统一汇入中国人寿保险溧阳支公司账户,确保续期衔接。
3.2024年“安康关爱行动”工作将纳入镇推进高质量发展村干部岗位责任制年终考核范围,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发动、宣传引导、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依法依规核实案例调查、简化理赔程序、提高理赔率,让广大老年人享便捷、得实惠,把该项惠老民生工程办成政府和群众“双满意”爱心工程。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