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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省、常州市有关要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开展全市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现将活动方案转发给各校,根据文件要求,结合实际落实好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校园”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组织收看《小明的一生(还未出生—18岁)》《猴娃说民法典》《民法典伴一生》等民法典微视频,帮助同学们学好用好民法典,扣好“法治的扣子”,在每位同学的心田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
2.用好学校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积极营造民法典宣传氛围。围绕文明新风倡导、天目湖保护、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等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用生动活泼的方式“零距离”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真正走到学生身边、走进学生心里。
请各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宣传学习活动,及时做好活动开展的新闻报道工作。
溧阳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