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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溧阳市科学技术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8条,法规文件及解读2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工作7条。二是在“部门动态”栏目公开科技信息25条。三是所有文件信息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全部实行OA系统操作。公文办理过程中,按规定做好公开性审查和公开属性标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做到定期移交主动公开信息文本。四是建立舆情回应制度,及时回应舆论关切,按计划做好门户网站重点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期间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被提起行政诉讼或是行政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的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
今后市科技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方式等,确保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整改,确保公开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三是引入社会监督,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收集公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和整改。四是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总的来说,政务公开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才能更好地满足公众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溧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