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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不予受理告知书
索 引 号:014143440/2024-00005
主题分类:财政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财预〔2024〕9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2024-05-15 发布日期:2024-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上海亚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抖音平台全年运营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481-LTZB-C2024-0017,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及其所附材料,本局已于2024年5月7日收悉。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投诉书缺少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必要内容,本机关于2024年5月7日向你单位送达《投诉书补正通知书》,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上述材料。2024年5月13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补正材料。该补正材料
不予受理告知书
溧财预〔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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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抖音平台全年运营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481-LTZB-C2024-0017,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及其所附材料,本局已于2024年5月7日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投诉书缺少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必要内容,本机关于2024年5月7日向你单位送达《投诉书补正通知书》,请你单位在收到通知书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正上述材料。2024年5月13日,本机关收到你单位补正材料。该补正材料显示你单位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的时间为2024年5月7日,采购人作出质疑答复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提起投诉前应当依法进行质疑。你单位于2024年5月7日同时提出质疑和投诉,不符合“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受理条件。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溧阳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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