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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不予受理告知书
索 引 号:014143440/2024-00008
主题分类:财政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财预〔2024〕12号 发布机构:财政局
产生日期:2024-05-15 发布日期:2024-05-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上海亚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小红书平台全年运营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481-LTZB-C2024-0018,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及其所附材料,本局已于2024年5月13日收悉。经审查,你单位向采购人邮寄的《质疑函》及附件(邮件号:SF1455894161682),采购人于2024年5月7日签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即2024年5月15日前向你单位作出书面答复。本局收到
不予受理告知书
溧财预〔202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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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亚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小红书平台全年运营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481-LTZB-C2024-0018,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投诉及其所附材料,本局已于2024年5月13日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向采购人邮寄的《质疑函》及附件(邮件号:SF1455894161682),采购人于2024年5月7日签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即2024年5月15日前向你单位作出书面答复。本局收到你单位投诉书的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你单位向本局提出投诉的时间不在采购人质疑答复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的时间之后内,因此,该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对该投诉不予受理。

溧阳市财政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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