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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苏财金〔2024〕28 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决定废止部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目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废止文件目录
2.《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
溧阳市财政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
废止文件目录
1. 《溧阳市财政局关于成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中心的通知》(溧财金〔2015〕2号)
2.《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溧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政务服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溧财金〔2020〕15号)
附件2:
苏财金〔2024〕28号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