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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推荐全市企业普法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432/2024-00023
主题分类:司法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司发〔2024〕16号 发布机构:司法局
产生日期:2024-04-15 发布日期:2024-04-1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常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政法委〔2024〕2号)、《关于印发〈溧阳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溧政法委〔2024〕1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遴选成立全市企业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关于推荐全市企业普法讲师团成员的通知
溧司发〔202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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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常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通知》(常政法委〔2024〕2号)、《关于印发〈溧阳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通知》(溧政法委〔2024〕1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遴选成立全市企业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秉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法律基础扎实。具有深厚的法学知识背景或法律实践经验,重点熟悉劳动争议、知识产权、安全生产、企业风险防范、税务管理、综合实务等与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知识,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授课经验。

3.热衷普法工作。勤奋敬业,认真负责,热心法治宣传教育事业,能够按照统一要求开展工作。

二、推荐方式

全市企业普法讲师团成员采取自我推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对象如实填写《溧阳市企业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详见附件),并由单位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至市司法局。

三、讲师团成员工作职责

按照《溧阳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2024年度行动方案》的意见要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涉企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宣传,重点普及与市场主体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知识,帮助企业熟悉法律、遵守法律。

1. 为全市企业讲授法律知识,帮助开展法治培训;

2. 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以案释法等普法公益活动。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企业普法讲师团成员遴选工作,严格执行意识形态领域的纪律和规矩,结合职能特点和相关人员专业特长,广泛组织发动,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其中,公检法司每单位至少推荐五名,其他执法单位至少推荐一名。

2.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将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成立全市企业普法讲师团,向社会公布。普法讲师团分为劳动争议、知识产权、安全生产、企业风险防范、税务管理、综合实务等6个分团,讲师团日常工作由市司法局负责。

3.请各单位于2024年4月17日前将附件《溧阳市企业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电子版报送至市司法局指定邮箱,联系人:王婧,电话:87202919,OA邮箱:法宣办管理员。

附件:溧阳市企业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中共溧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溧阳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溧阳市企业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表

推荐单位:                                          年   月   日

姓名

出生日期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历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

职务(职称)

联系方式

研究(业务)领域

授课经历

拟授课课题

拟加入分团

     

推荐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司法局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委政法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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