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溧阳市人社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溧阳建设“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贡献人社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法治规划先行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夯实普法责任,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普法机制。立足人社职能,坚持法治工作和业务工作共同抓,把法治工作作为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制定《市人社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溧人社发〔2022〕12号)、《市人社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市人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规则》《2023年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宣传工作方案》《2023年度市人社局普法工作要点》,对溧阳市人社系统普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法治工作。
二、突出政治引领,筑牢干部学法意识
一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积极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计划,把学习宪法和党章党规党纪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坚持学用结合,增强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积极组织学法培训,在溧阳市委党校举办溧阳市人社系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派干部职工参加省、市级有关法律法规培训10余次,有力提升溧阳市人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治理水平;着力践行学法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答题活动,累计参加答题1974人次,总练习题数超过2万题。组织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深入学习党建知识、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等业务知识,在常州市人社系统历次“练兵比武”活动中,溧阳市人社局代表队均名列前茅,今年我局有一名同志代表常州市人社系统参加省级比赛。
三、规范执法行为,稳步推进执法质效
一是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完成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参加《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适用工作指引》、非现场执法系统等专题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及时做好旧证换发、新证申领资格审查和申领网考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资格有效;积极配合司法局组织的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二是结合上级部门统一安排部署及我局工作实际,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累计组织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女职工及未成年工劳动保护、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以及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10余次,检查用人单位350余家。检查过程中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同时充当法律宣讲员的角色,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宣传、讲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其间累计派发宣传册500余份。印发《溧阳人社惠企服务指南》宣传资料900册,编印案例指导性汇编1000册。
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
一是聘请法律顾问、组建“人社讲师团”普法宣传队伍。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模式,15名业务骨干组成的普法志愿者,今年共深入镇(区)街道企业开展11场宣讲活动,近500家企业负责人、人事经理参加活动,宣讲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剖析、互动问答等方式,从员工入职、在职、离职三个维度,系统梳理用工管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助力企业精准、高效识别风险,进一步提高企业用工合规管理水平和依法用工意识,防控劳动用工法律风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协同司法局、融媒体、溧阳电视台积极参与普法宣讲宣传,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人社普法宣讲内容和宣传渠道。同时,作为嘉宾参与司法局开办的《我执法我普法》普法栏目,在该节目的第四期:《细说工资》中,我局劳动监察大队蒋文强同志,以“直播+短视频”的方式,通过以案释法,从十个方面予以深入浅出的专业解读,与公众深入探讨了在劳资矛盾激发的当下,企业如何避免违法行为,员工怎样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达成预期效果,切实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法治满意度。
五、聚焦政策优势,实现民生领域互动
一是突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举办“名城名校合作行,创新创业赢未来”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会、“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023年大型民生夜市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洽谈会”等一系列招聘活动,今年来,我局累计举办招聘活动10余场次,服务企业100多家,提供就业岗位近5000个,服务就业群体2000余人次,招用工400余人。同时,招聘会现场设置政策咨询服务点,积极做好助企纾困政策宣传、政策解答等工作,提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现场咨询服务,累计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全面开展人社政策法规宣传普法工作。二是突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开展“人社服务 就在身边”为主题的人社政策咨询宣传活动,让企业和群众“零距离”了解人社政策,切实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居民讲解了有关养老保险、居民保险、失业保险、社保转移等政策,针对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居民个人情况,耐心答疑解惑,将惠民服务延伸至百姓的“家门口”。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提高了社区居民对社保政策的知晓率、参与度,受到了群众欢迎。
六、深化源头治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一是定制培训让安全教育“看得见”。编印电梯行业工伤预防工具书,制作动漫视频并在全市40家电梯行业企业播放。创新推出线上培训,将员工结业率与工伤待遇支付挂钩,促进工伤预防全覆盖。聘请第三方培训机构送教入企,通过警示教育宣传展播、应急救护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增强电梯行业一线职工工伤预防和应急自救的意识和能力,累计开展统一培训5轮、专题讲座28场次、受训职工1.8万人次。二是增强体验让公共服务“摸得着”。打造电梯行业工伤预防安全实景体验馆,采用实景模拟、互动体验等方式,现场设置智能触电、安全帽撞击、安全带使用等10余个体验项目,普及电梯操作常见安全事故隐患和应对措施,累计体验逾6200人次。联合溧阳融媒体制作了《市人社局为电梯行业从业者“系紧”工伤预防“安全带”》的宣传片在溧阳新闻频道和江苏公共新闻频道进行宣传报道。在各镇(区)、街道人社窗口发放《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3000余册,服务群众650人次。三是靶向发力让安全隐患“除得了”。依托“政保合作”平台,建立“服务+监管”双向提升的工伤预防模式。通过现场查勘,对企业进行“安全体检”,累计走访企业38家,提出改善建议124条。在工伤保险中引入浮动费率机制,引导企业加大劳动保护投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降低工伤发生率。
七、用心用力用情,高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扎实做好信访投诉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大队共接待投诉举报2702件。其中立案查处41件,通过简易程序调解处理2661件。下发询问通知书150份,限期改正指令41份,行政处理决定书15份。责令用人单位已追发2619名劳动者被克扣、拖欠的工资1689.64万元;为42名职工补交社会保险费30.55万元。联合住建、信访、公安部门开展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暨部门集中接访活动共11次,共接访群众10批48人次,涉及金额303万余元。及时发现和查处涉及劳动保障方面的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有效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二是不断优化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服务。将普法教育作为劳动人事争议事前预防的重要基础。举办仲裁“开放月”活动,邀请一批用人单位走进仲裁,体验争议调处流程,交流劳动用工问题,提升用人单位自身争议防范化解能力。与市法院联合,开展企业用工体检活动,走访企业,为其规范用工答疑解惑。在劳动人事争议的咨询、受理时、审理后和裁决文书中的释法说理,向当事人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促进争议定纷止争。今年来,市仲裁院共立案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006件,案件涉及劳动者1006人,劳动者申诉案件1001件,结案率95.53%。
2024年,我们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创新、服务民生改善、推动事业发展。
1.推动“法治人社”建设有新提升。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定扛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人社工作的重要日程,统筹力量布局,科学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人社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全速推进。
2.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把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人社部门法治宣传工作的首要任务,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通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春风行动、党员志愿者宣传服务等形式加强宪法宣传教育,使干部职工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增强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
3.着力点在于提高宣讲的针对性、实效性,扩大参与度,提高知晓率。围绕和谐劳动关系这根主线,以劳资纠纷(含劳动监察案件、争议仲裁案件)及工伤案件发生2件以上企业、实施过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未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为宣讲主体,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制度规范意识、用工风险意识以及依法经营意识;开展以政务服务为主线,以镇区(街道)及村(社区)基层一线人社业务经办服务人员、事业单位人事干部为宣讲主体,进一步夯实社保业务经办人员的政策和业务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