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重要一年。2024年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锚定自然资源工作定位,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一是积极响应标准化试点方案要求,率先完成了业务梳理及审前服务规范、事项思维导图单事项规程模板的编制,并同步推进全业务全事项管理手册的编制工作,涵盖了除不动产登记业务外的8大类权力事项共计75个行政权力事项的管理依据、办事指南、审批环节及流程、审批成果材料等。二是认真落实自然资源数字化治理能力提升方案,紧密围绕“全上网、真上网、好上网、上好网”的目标,积极推进内外网协同,完成44个审批及综合管理业务权限的开通,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三是顺利完成社渚镇铭丰电子和经开区气动院等4个项目的“拿地即开工”,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前期试点项目的成功,顺利推进了竣备即发不动产权证模式的全链通服务,目前该服务已常态化运行。通过跟踪指导、上下联动现场办公等服务方式,提前介入、主动对接项目单位,有效帮助企业规避风险。
(二)完善自然资源法治体系。一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制定了《2024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申报表》,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溧阳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联营(入股)实施办法(试行)》)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等内容进行调研论证,并征求意见,提交文件草案及合法性审查初审意见。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开展了涉企文件清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清理、存量政策措施文件自查清理等工作。二是发挥法律顾问专家库作用。在行政争议化解、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行政执法、法治宣传以及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联合法律顾问,推动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三)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组织2024年新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考试,加强对拟申领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公共法律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组织参加“中国普法”公众号齐参与答题活动、2024年度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抽查考试以及2024年全省自然资源执法比武竞赛。组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相关法律法规、新《矿产资源法》、森林防火、资规大讲堂、法治自然大讲堂、武大等讲课培训以及常州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培训班,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等深入学习。参加武进人民法院的履行行政协议案件和责令限期拆除案件的旁听活动。二是聚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违法用地查处、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行业领域,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管控相结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狠抓行业乱象整治,提高行业治理水平。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执法领域纪律作风建设等专项行动。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管理,提升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效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评查活动,可以发现和纠正案卷制作和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的提升,推动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在2024 年度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卷暨执法文书评查工作中,溧阳市资规局报送案卷被评为省级优秀案卷,处罚决定书被评为省级优秀文书。
(四)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所有建议、提案均按时办结。二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履行主动公开职责,依托部门网站等平台,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加强自然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规范执行依申请公开职责,科学把握依申请公开尺度和规则,持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提升行政争议化解质效。一是全面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核心作用;同时,坚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出庭应诉率达到百分之百,切实提升应诉实效。二是深化信访维稳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压实首接、首办责任,确保信访事项从接待疏导、精准登记到分类处理、依法依规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严谨有序。强化“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责任意识,力求在信访办理过程中实现质量与效率的双重提升。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围绕主题宣传活动抓普法。4月22日世界地球日,结合“珍爱地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组织志愿者和8组亲子家庭走进青峰山和天目湖森林生态科普馆,开展“我为地球做点事”专场活动。4月28日,联合森林派出所、市监局及戴埠镇农业农村局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重点检查了戴埠镇农贸市场家禽及水产销售区、南山竹海周边饭店及民宿等,向商户和群众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期间,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500份,在3个国有林场和南山竹海景区推广使用“防火码”,向进入林区的移动手机用户及时发送森林防火提示短信,借助全市120个语音播报器开展森林防火宣传。5月14日,联合省地质局地质环境勘察院、天目湖镇政府举办了2024年全国防灾减灾日科普校园行活动。7月开展“耕地保护进万村”主题宣传活动,三个宣讲团分别前往12个镇(街道)、173个行政村开展宣传活动,宣传覆盖率达100%,举办宣讲会、集中培训100余场,发放《耕地保护知识100问》宣传册10000余份,利用村级电子屏播放《知“耕”知“地”守红线》宣传视频,前往镇村党政领导办公室发放、张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示意图》200余幅,利用微信公众号,以分期连载的形式发布《耕地保护知识100问》。“耕地保护进万村”主题宣传活动也荣获省自然资源厅主题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另外“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6.25全国土地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测绘法宣传日”也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了宣传活动。二是围绕执法过程抓普法。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除了编写典型案例、下发《自然资源政策文件汇编》外,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走进第十六期《我执法我普法》栏目,通过基本农田违法案例向公众解读基本农田相关政策。“某公司非法占地案”也获得了溧阳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三是围绕普法阵地抓普法。在溧阳市资规局牵头打造的天目湖森林生态科普馆推出了12期自然教育项目,以“零距离”接触生态和沉浸式亲子活动体验,让更多家庭了解自然、亲近自然,成为资源保护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森林生态科普馆荣获了“溧阳市科普场馆联合体成员单位”称号以及市第二批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称号。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4年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2024年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
(二)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为进一步推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制定了《2024年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始终注重领导带头学法,今年已学习新《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5次。
(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重要内容,定期报告尊法学法执法守法工作进展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以及在具体工作中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运用不足。
二是行政执法队伍业务素养有待提升,对法律法规的掌握不够熟练,以及在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覆盖面需持续拓宽,在某些农村地区及部分弱势群体中,法律知识的普及仍显不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形式也待创新升级,传统的普法手段面对社会的迅猛发展和民众信息获取习惯的深刻变革,已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的多元化需求。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根据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以及我市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进程、深化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将继续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导向,量身打造“一企一策”,提高审批服务精准度,精简审批环节和申报材料,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推进审批前移,提前介入、全程指引、跟踪服务,统筹把握项目建设节点与审批服务阶段节奏,提升全生命周期服务水平,增强审批服务效能。
二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备案等制度,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加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环节,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和公信力。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同时,推动法治工作队伍与业务工作队伍的深度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创新普法形式与内容。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普法活动,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提高普法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重点人群普法教育,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