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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药品质量管理,促进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1月15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别桥分局组织召开了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推进会。辖区内19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强调,药品经营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紧绷安全之弦,将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摆在首位,正确把握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含、要求和标准。执法人员向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下发零售药店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表,要求企业对照药品经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开展自查自纠。
同时,执法人员对202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解读,重点强调药品经营企业要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质量管控水平。
下一步,别桥分局将督促药品经营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