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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别桥分局接到消费者王先生投诉,称其与同事在别桥一家快餐店内吃了2碗面、3份15元快餐,结账时老板称其点的川香肉片不在快餐搭配范围内,额外收取了单点费用。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该快餐店核查,现场查见该快餐店内显目位置贴有快餐宣传展板,展板第一行文字:“快餐盒饭15元/份 随机搭配两种素菜”、第二行配有川香肉片、糖醋里脊等多种荤菜文字及配图。经与快餐店经营者核实,上述展板第二行荤菜均为单点,不包含在快餐可选范围内,也未明码标价。执法人员现场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将快餐和单点分开展示,避免误导消费者,并对该快餐店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别桥分局提醒广大餐饮经营者,店内海报、展板、价目表中快餐、套餐及单点等不同项目建议分开展示并一一标价,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引发消费纠纷。
下一步,别桥分局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违法行为,促进放心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