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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局戴埠分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发布日期: 2024-11-26 浏览次数: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11月17日,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戴埠分局接到投诉称:戴埠镇东风新村内有房东私自向租客抬高电价。接到投诉后,戴埠分局执法人员与当事人取得联系,了解当事人相关诉求,通过对当事人双方的协商,双方达成统一意见,妥善解决此次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戴埠分局鼓励群众拨打12345或者12315对于房东加价收取电费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同时鼓励各位投诉人提供具体的房屋租赁地址、收费主体、收费凭证和相关合同,以便执法部门进一步核查处理,执法部门将依法保护投诉人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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