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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渚镇法治建设工作在市政法委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求真务实,扎实推进,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以齐抓共建为重点,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渐趋完善
1、增强组织领导能力。完善和建立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做到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秩序正当、高效便民,进一步完善执法公示制、告知制,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依法行政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全面将法治创建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重点工作。多次在党委会议、全体机关干部的大会上,明确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提出相关要求,并将法治建设考核内容纳入村及单位综合考核测评。
2、扎实考核举措标准。根据“法治社渚”创建考核标准,将考核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的工作,多次召开例会,及时把握工作开展情况。今年,还出台了《社渚镇法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做到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有表彰。
3、网络化服务标准化。建立健全法治建设网络组织,党政领导、机关干部分工包干到村(居)和企事业单位,指导负责分工蹲点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把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村(居)配备法律咨询室,有法律顾问引导人,聘请翁昊俊律师事务所、泽群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社渚镇法律顾问调解员,着实解决疑案、难案。在重大决策论证和重大政策出台时,由法律顾问提出意见。大小事务,凡涉法都要请法律顾问把关,避免了决策上的失误。在产生诉讼时也能及时依法参与诉讼,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4、完善绩效考核。党委政府将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的创建法治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并做到考核成绩与工资挂钩,实行绩效考核。加大宣教力度,学法守法意识不断深入。为加大对法治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在全镇营造舆论氛围,党委政府多举措进行宣传教育。
5、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和企事业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并配齐法律工作室,按照司法局的安排,聘请律师事务所担任社渚镇24个村(居)法律顾问、提供各种法律服务,也化解了许多重点解决疑案、难案问题。
6、加强诉源治理,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实效。继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构建司法所、派出所、派出法庭、辖区监狱、村(居)委会及网格“六位一体”调解中心,织密镇、村(社区)、企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积极为百姓排忧解难,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2023年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3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7、增强联动普法机制,培养浓厚法治宣传氛围。结合“4·8”司法日、“农民工学法活动周”和“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活动联动辖区各普法责任制单位开展法治宣传,年内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20多次,悬挂宣传标语50多幅,张贴宣传标语50多条,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
二、以科学民主决策为核心,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升
社渚镇高度重视依法执政能力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的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1、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全面健全和完善群众参与、多方监督、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要决策与人事任免实行票决制,尊重公民与党员的民主权利。其中部分人大代表、纪委委员对实事工程进行了视察和督察,确保了办事处决策的科学性。
2、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深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自觉向上级部门上交权力清单,利用政府信息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定期公布办事处工作情况、各类政策文件、政府招标采购等信息。围绕民生和社会热点,对公共工程审计领域、重大公益性资金以及辖区事业单位的进行专项审计,结果向社会全面公告。
3、加强权力的监督管理。发挥人大、纪委监察作用,适时进行视察、督察和评议,依法开展工作监督,设立人民群众举报箱,自觉接受广泛监督,同时做好各类意见、建议的汇总、督办和落实,及时进行整改、消除影响。
4、创品牌,推进业务工作精细化。积极打造服务平台,在法治业务建设精细化上取得突破。通过创新打造老王工作室工作法,积极打造“渚动力”法治品牌,积极践行“枫桥经验”,与辖区派出所、法庭等开展“所所共建”“庭所共建”活动,通过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打造“枫桥式”司法所,践行用心用情为民服务的法治初心,不断增强模范示范效应和品牌引领效能。
三、以弘扬法治精神为宗旨,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工作。
1、社渚镇积极构建“八五”普法工作新格局。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2、联合社渚中学、社渚小学开展了多场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会,同时社渚镇广场也多次也多次开展了企业管理人员、农村人口、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人人尊法守法的法治氛围。
3、坚持集中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在重要时间节点专项普法工作。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和依法治企、依法治校、依法治网,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4、全面优化社渚镇法治文化广场的建设,切实加强了法治文化建设,成为全民普法的窗口和阵地,全面展现社渚镇的法治建设成果,服务社渚建设。
四、以落实权利为途径,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化,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1、深化基层民主建设。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村建设的有力抓手,使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各村结合实际,大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法治水平。各村落还在以前的基础上,对“民主法治村”创建标准、创建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充实。
五、以扩大群众知晓度为目标,法治文化建设日益浓厚。
1、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向居民发放了宣传单6000余份,不但宣传法治的必要性,还充分阐述了法治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日益深入人心。
2、“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渗透。认真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的“法律六进”活动,坚持平时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法制宣传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使法律知识真正走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六、运用法治思维 促积案化解。
1、积案收理。镇法制办、司法所联同驻村律师分别召开各村法治建设座谈会,对一些能现场处理的矛盾纠纷与群众面对面的解决,对一些疑案、难案,久案并及时收集梳理。
2、积案化解。每周我们会同驻村律师以总支为单位,逐一下访各村群众家,进行交谈解决。实行了群众办事不出户,矛盾有解决的有效保障。
3、积案归档。各村建立了积案归档室,并高标准、严要求选配档案工作人员建立健全了归档整齐、制度健全、查阅方便、保管有序,努力事项档案管理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今年,社渚镇通过法治建设动员会,化解积案9起,收集积案14起;逐一走访下访化解23起。实行了群众办事不出户,矛盾有解决的有效保障。
七、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1、加强普法教育培育公民现代法治观。创新弘扬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机制。通过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挖掘和宣传典型事迹等形式大力抓好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各级要创新运用各类有效媒体,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看待社会利益关系和分配差距的客观性,正确处理个人和集体、局部和整体、眼前和长远利益关系,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追求个人利益的行为既符合法律又合乎道德要求。同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倡导和谐社会理念,弘扬“以和为贵,和气生财”“远亲不如近邻”“重义轻利、礼尚往来”等传统文明礼仪,并一以贯之,长期宣传。
2、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将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领导干部不仅是法治国家建设的主角,而且还对培育公众法律信仰具有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引领作用。让这个“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践行行政法治原则。提升当地党政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识,通过签订责任书、诫勉谈话、巡视等方式,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
3、突出多形式的法治创建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法治文化与地方、行业、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支持和引导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传播,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发挥法治文化培育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要总结和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组织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利用大众传媒、固定阵地、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作用,加强法治文化传播。
4、严格依法规范基层政府的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合法执法,坚持人性化执法,合理执法、对弱势群体提倡温情执法,把管理与扶持、执法与服务结合,给予行政指导,协调市场竞争资源,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改进行政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使用行业规定的文明用语和手势,配有统一制服的行政执法人员还必须穿着统一的制服,佩戴统一的标识。坚持说理式执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并答复;对当事人的意见应当充分听取,并向其说通情理,防范和化解行政执法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立提示执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以教育、纠正为目的的提示执法制度。
5、强化系统管控,着力构建综合治理机制。利用互联网、热线电话、领导接访日等民意反馈通道,了解社情民意、群众诉求,与群众面对面沟通,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坚持定期下访制度,每月到联系村居、企业进行上门走访,察民情、解民忧、帮民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
6、社会各方参与形成合力。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介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代表相关群体反映诉求、协商调解矛盾纠纷。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纽带作用,反映诉求、维护权益、提供服务,按照“政府主导推动,社团自主运作,社会多方参与”的方式,探索社会服务项目化运作。
7、提高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领导能力。健全源头预防机制、夯实三级调解平台和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上下真功夫,在提高民生保障、完善调解网络、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和关心困难群众上出实招。
8、推行柔性网格精细管理。转变社会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文关怀,以善治为目标,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深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形成积极有效的合作关系。要将市场、住宅、商铺等全部纳入服务管理范畴,为群众提供政治参与、精神文化、生活交往等方面的关怀,做到“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精心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
9、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进网格专项活动,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打造网格法律服务示范样板。三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提升司法所服务质效。把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与提高治理能力同步推进,开展“智慧百议堂”覆盖工程,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总之,我们将从社渚镇的实际出发,不断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采取多种多样的工作方式和措施,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法制办的指导下,不断提升社渚镇法治工作水平,把社渚镇的法治建设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全镇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