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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溧阳市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拟实施主体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22 浏览次数:    来源:农业农村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昆仑街道办事处农村工作办公室、溧阳市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产业发展部: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江苏省耕地质量监测评价与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农便〔2023〕291号)要求,溧阳市要充分运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等数据结果,梳理本地土壤瘠薄、盐碱、酸化、耕作层浅化等土壤障碍因子,以高标准农田工程建成区、退休耕地问题突出区、补充耕地项目区为重点,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确保建设1个以上示范区。每个示范区相对集中连片,溧阳市总示范面积不少于1000亩。

为切实做好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请各镇(街道)根据以下申报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报”原则,推选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拟实施主体,并于4月1日前将《溧阳市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拟实施主体申请表》报送至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作栽土肥科。拟实施主体的推选条件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优选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园区)、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

联系人:葛家颖  0519-87269309

附表:溧阳市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建设拟实施主体申请表.docx

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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