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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农办农〔2023〕8号)、《关于上报2023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农业公共服务补助等专项市县资金安排使用和实施项目情况的报告(第二批)》(溧农发〔2024〕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自主申报、镇级推选、市级评审,拟定溧阳市松林农机专业合作社、溧阳市南渡海哥家庭农场、溧阳市周城建洪谷物种植家庭农场、溧阳市海清农机专业合作社、溧阳市埭头镇何家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2023年省级粮食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溧阳市天目湖玉枝特种茶果园艺场、溧阳市天目湖白埂茶场、常州日日春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溧阳市上旺福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2023年省级经济作物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实施主体,现予公示,公示期限自5月6日至14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建平;联系电话:87100863。
溧阳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