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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因《关于印发<溧阳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溧财规〔2022〕3号)文件已不适应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予废止。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溧阳市财政局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